诚然的,你们的看法与我们的看法不同。
我们相信圣经是出自上帝,你们不相信这点。
那么,当人以不信之罪加在你身上时,你将如何为自己辩护呢?
你岂不说“每个人必须照他所有的明智去为自己作判断”,而“如果他忠于所信的,他不应该被定罪”吗?
请记住这一点而设身处地吧。
“我们”岂不也“应该”按照我们所有的明智去作我们的判断么?
你不能谴责我们,除非你亦同样地谴责自己。
按照我们所有的明智,我们必得相信圣经是出自上帝的;当我们相信这一点,我们不敢忽视,或偏向左,或偏向右。
让我们更进一步地思索。
你自己相信有一位上帝。
你的心里有这见证。
或者有时你在祂的面前战栗。
你相信有所谓对与不对的事;在道德上也有善恶的分别。
结果你必承认有良心的存在;意思是,每一个有反省能力的人,当他回顾以往所做的事,都能够觉得哪样是好哪样是坏。
同样地你必须承认,每个人是要受自己良心的指导。
无疑地,你尽管这样承认,而不必怕会有人把你当作信徒。
那么,你自己应该一贯。
如果有一位上帝,而祂是公义与良善的(这与对上帝的基本观念是不可分的),如果祂是“凡尽心寻求祂者的报尝者,”那么,凡我们认为可以得这位如此美好的主喜悦的事,我们岂不当尽力奉行?
试想:如果我们相信,如果我们对这一层完全信服,我们岂不当以全力去寻求祂?
否则我们将如何希望从祂的手里得到奖赏呢?
再者,我们岂不当行那我们相信从道德上说是好的事,而弃绝那我们认为是坏的事?
所谓好,就是对人类有益的,在人群中促进和平与友善,增进弟兄们的喜乐的;所谓坏,就是与上述相反的。
那么,我们尽力以求增加人类的幸福,(我现在所说的只是关于今世的),尽力减少人类的痛苦,并教导人们在任何情形之下,学会知足,难道你们能因此责备我们吗?
还有:我们是要受自己良心的指导,还是受别人良心的指导呢?
你当然不会说别人的良心能代替我的良心。
最少你必不想从我们夺去那你自己所坚决要求的。
我的意思是指个人的判断权,这权在有理性的人的确是不可让与的。
你很清楚知道,除非我们忠诚地遵照我们内心所指示的去做,我们不能够对上帝或对人有无亏的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