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性从我的生命里逐渐退潮,带来另一重大影响,就是我发现其他事情变得越来越有意思。相较于年轻男性,性湮没年轻女性个性的情况更甚,因为性对她们的消耗远多于男性。我曾竭力去相信性对不同性别影响的差异主要是源于社会影响,但最后我无法相信这种解释。社会影响仅仅强调了这种差异,其核心还是基于生物学中不同性别的功能。从身体角度来看,男人实施了性行为后转身就走,似乎没什么问题;但女人却不同,每次性行为都蕴含改变她一生命运的潜力。他只是简单地激活了生命体;她却必须以自己的身体来构建、孕育这个生命,不管自己喜欢与否,她已经和这个生命绑在了一起。如果你反驳说现在有避孕药了,女人的这种责任已经可以避免,这种反驳没有意义。是的,我不否认现代女人确实能防范怀孕,但这是通过化学猛药干预了身体的自然法则。上天精心设计为孕育后代而存在的女人,要经过多少代的努力,才能从身体的天命所带来的精神桎梏中解脱?不管吞一个小药片多么简单,都一样,女性甚至可能永远都达不到精神的自由境界。人的个性到底多少由化学成分决定,现在还不得而知,但毫无疑问化学成分肯定会起一定作用,正因为如此,在身体活跃的高峰时节,女人的自我常常泯灭于性活动之中,很多人到了中年以后才慢慢找到性以外的自我存在,有些人永远都找不到。我很久前就开始思考有关自我的问题,思考未能结婚、没有孩子对我产生的影响,但这种反思的清晰程度,与我在性欲完全衰退后的反思相比,就差远了。我的无神论信仰也是如此,随着时间的流逝,这种信仰变得越来越坚定。
很久之前我就知道自己不信上帝。30年代末我在牛津的一次聚会上遇到一个名叫邓肯的人后,这种态度就更加明确了。我和他后来并没有成为朋友,因为我们相遇时已近期末。他正面临毕业,那天刚考完最后一门课,已经在殖民地公职机构找到工作,几周内就要去塞浦路斯就职。我们彼此吸引,一起离开聚会,共进晚餐,然后去河上泛舟,第二天又见了一面,我在他房间里待了整整一个下午。那时我正处于被爱情背叛的打击之中,保罗已几个月失去联系,我却束手无策。在一种惯性思维里,我当时并不觉得自己和别的男人有什么可能性,因此告诉邓肯我订婚了,并说如果我们早些相遇的话,我可能已经得救了,因为他是我在牛津遇到的最聪明最令人惬意的男人。第二天早上我收到他送来的花束,上面插了张纸条:“我们一定会再见。”但其实并没有。我收到过他的两封信,第二封寄自塞浦路斯,后来战争爆发,我就把他给忘了。但他对我说过的一件事,我一直铭记至今。
我们一定在晚餐时讨论过信仰问题,因为晚餐后,当我们在舒适的夏夜穿过草地,走向平底船港时,我对他说尽管我不信上帝,但因为人们一直教育我信,因此我觉得应该信,就好像是一种原动力。邓肯反问:“为什么?也许宇宙的开端和结束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也许人类的大脑太过原始,无法想到其他的事情?”
我当时回答了什么?我唯一的记忆是自己抬头仰望繁星点点的夜空,心中充满了对极致的感悟,有一种眩晕般的兴高采烈,好像我的眼睛第一次看见早该看见的空间。我并没有再深究这个观点的含义,但也没有任何犹豫,立即将其接受为真理。此后很长一段时间,这就是我对宗教的观点。
我年老后,因为约翰·厄普代克而再次思考这个问题,当时他正在研究(我忘了是在何地)自己的宗教信仰,他曾说过或写过这样的话:“我厌恶无神论,主要是由于从人类智慧的角度来看,这一理论相当无趣。当我们说宇宙只是一个偶然现象,人死了就一了百了,这种话包含任何哈佛所称道的不确定性、创造性或人性吗?”这话曾让我非常困惑。也许是的,相信宇宙自然超越了任何个体、任何种族成员的理解力,这种陈述从人类智慧的角度来看,确实相当无趣,但从感情和诗意的层面,我觉得这个事实比任何神话故事都具有创造力,令人激动,无比美丽。
约翰·厄普代克一定同意这一点,即我们的星球仅是宇宙中我们所能感知的很小部分上的一个小点,“智人”的存在也仅是这个星球短暂的生命周期中一个小小的片刻而已。宇宙的百分之九十由什么组成我们并不了解(科学家用“暗物质”来称呼他们不了解的东西,我非常喜欢这个词),所以不管是谁,把自己的所思所想当作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规范,这想法也太可笑、太以自我为中心了吧(那些虔诚地相信只有一个上帝的人,确实将上帝视为宇宙,而不是仅与地球相关的事物)?厄普代克或任何有智慧的人类怎能不认同这点呢?即所谓信仰,就是一个人决定相信他未必有理由相信的东西,并期望通过这一决定使信仰发生,继而内心得到安慰。这对我来说,完全是骗人的鬼话。当人们形成有关上帝、造物、永恒这些观念时,我不能感觉到任何东西,但我确定他们并不比一只叽叽喳喳的小麻雀做出的解释更合理,因为这些全都超出了他们所能理解的界限。考虑到宇宙会不断延续下去,不管我们相信什么,宇宙从来都是这个样子,也终将延续下去,而这,就是我们存在的条件。在这种情况下,说人类渺小有什么无趣甚至可怕的呢?
我曾听到有人为人类登上月球而哀叹,因为宇航员的双脚踏及月球表面之前,他们认为月亮是由白银和珠贝组成的,但这一踏,月亮就此变成了灰尘。但我们知道,月亮从来不是由白银和珠贝组成的,但它依然闪耀,好像它就是白银和珠贝一样。不管我们对此了解多少,它就是这个样子,以人们眼里最美丽的样子,永恒地反射着太阳的光辉。而我们的生命,这一纯粹的事实,其自身难道不也是无比神秘和令人激动的吗?我们迫切地需要让它井然有序,将其残酷的一面降到最低,让其美丽的一面展现完满,这已经够有说服力了,不需要看成是上帝赋予我们的职责吧?
有信仰的人常常忘记,说上帝给了他们生命就意味着他们有了一个借口,去消灭信仰其他神祇或不信任何神的人们。我的信仰,即我们寄居在这个历史不长的星球上,不过是宇宙的一部分,这件事极其稀松寻常,因为它本来就是这个样子,同时又充满了无限神秘,因为存在着大量我们所不能理解的事物。我并非什么也不相信,而且这种信念不会驱使我去残杀任何人。就像一种无限的可能性,既充满刺激又充满乐趣,未必能给你安慰,但却可以接受,因为这就是真相。当我逼着自己去思考我理解范围内最可怕的事,即总有一天人类也会有末日,如果灭绝方式与恐龙不同,也仅仅是因为我们对命运的贡献比恐龙好一些,对这个问题的结论也是这样。当我思考自己的末日,情况也一样。
我有一次将死亡想象成一次习惯性的入眠,这是个我很喜欢的意象。关灯前我花了一两分钟,聚了聚神,准备迎接即将到来的黑暗拥抱,然后将脸转向下方,手脚摊开,我的床立刻变成了一艘载我漂向黑夜之海的小舟。这种感觉非常奢华,混合着一丝难以觉察的危险气息,栩栩如生,充满诱惑。
安德烈·多伊奇出版社曾出版过一本有关床的“咖啡桌图书”,奇怪的是安东尼·伯吉斯写的序言很不合时宜。那本书的内容是赞美床榻的,但伯吉斯却在序言里说他讨厌床,因为他害怕睡觉,他常常躺在沙发上或地上,让睡眠在不知不觉中来临。他说躺在床上就像躺在棺材里,他怕自己一时失去意识,就可能永远也醒不过来。对这篇序我曾经提出过质疑,但安德烈认为没人会读书的序言,只要那名人的名字出现过,他说什么完全不重要,真是令人叹息的商人想法啊!当然我的不满也还没强烈到非要抵制这一行为不可。我曾读过很多人经历的比伯吉斯这一怪癖还糟糕的事,在想象里受到的折磨均无出其右,一个人如果无法享受睡眠——这日常生活的最大快事,这幸福的天然封条,这从悲伤无聊中逃脱的确定路径,这温驯顺从的神秘感……该是多么痛苦的事啊!这个可怜的男人,真的被野蛮地笼罩在死亡的恐惧中吗?仅从这一点就能推理出我从未被死亡的恐惧所笼罩,因此能够正视自己的晚年。
不信神说明什么?缺乏想象力,还是缺乏勇气?或仅是一种遗传所赋予的性情模式?前两种情况在有神论或无神论的群体中均能发现,第三种情况只不过用家族史将这个问题回避过去罢了。虔诚但文化不高的人常觉得我的这种辩解是一种放肆,是淘气任性、拒绝自我节制的行为,但实际上不管信不信神,人们一样能勤勉地履行外界赋予我们的制约和责任,并和他人一起分享这个世界。对无神论者而言,答案可能很简单,尽管说起来有点令人难为情:他不信,只是因为他觉得自己比信神的兄弟聪明智慧。不过他那信神的兄弟从相反的角度,势必也是同样的想法,那么谁可以做中间调停人?我想我们必须接受这个事实,即关于这个问题,世界上存在着两种人。
我这种人占了点便宜,好像不太公平。当今的西方世界,生来不信神和信神的人或许一样多,大家都生活在信神的人所制定的社会规则中。而无论在世界何地,人们总会将权力想象成他们能据此寻找方向或能控制他们行为的东西。这种机制在建立之初当然是必要的,而我们这些无神论者,生活在有神论人们所建造的社会结构中,无论我们怎么批评它或感觉到愤愤不平,依然是其中的组成部分。任何诚实的无神论者都会承认,只要这个社会还由那些较明智的信神的人掌管,就还不错。我们在扔掉自己兄弟的大饼前,已经好好地咬了一口了。
对我来说,所谓正确的行为,就是我的基督教家庭教给我的行为:人应该像爱自己一样爱邻居,如果左脸被打了,他应该把右脸也转过去让人打,不该对需要帮助的人视而不见,应该对孩子温和,不该对物质过分贪恋。我接受了这些基督教教育,大多因为在我很小的时候,这些都是我爱的人们教给我的,还因为一些规则至今都很有道理,越靠近去了解就越喜欢,但是人们无论现在还是过去却从未能真正靠近这些信条,我也从来没有。所以我咬的那口大饼可不小,而且,我的饼上还裹着一层糖衣,因为我最喜欢那些生活在久远年代、相信天堂地狱真正存在的艺术家创作的油画和雕塑(这些东西对我非常重要)。在威尼斯的科雷尔博物馆,当迪里克·布茨①的油画《哺乳圣母》突然映入眼帘时,我身上像过了一道快乐的电流一样,毕加索或玛丽·卡森画笔下的母子都没给我带来过这样的快乐,也没有任何一幅画比皮耶罗·德拉·弗朗切斯卡②的《基督诞生》更能感动我。
这并非艺术家高超的技巧产生的魔咒,尽管布茨的画确有魅力,德拉·弗朗切斯卡的画也令人满怀敬畏。这种吸引力其实来自艺术品中呈现的无我之感,中国的青铜佛像、中世纪的木刻天使,以及非洲的面具,均有类似感觉。制作这些艺术品的工匠并不打算通过作品表达自我,或对所描述的对象做出自己的解释,他似乎尽力去呈现一种非自我的东西,对此他有着内在的尊重、爱或恐惧,他竭尽全力向我们展示这一切。画家用什么办法在作品中体现这种纯洁的意图,我不得而知,我只是真实地感受到了。只要把14或15世纪任何一件值得尊重的、描述圣母与孩子在一起的半成品,与随便一件当代作品比较,你就能看出这种差异,这种感受源于艺术家将他想表现的东西视作理所当然。从17世纪开始,宗教艺术里多了些多愁善感和歇斯底里的成分,但这时技法已非常出色。到了20世纪,艺术家就完全沉浸到了所描述的对象之中,想想埃里克·吉尔③那甜腻而且装模作样的风格吧。当然,非宗教内容的艺术家也常常对他们的表现对象怀着爱和尊敬,因此也能让艺术家超越自我,达到同样的纯净状态,但这样的主题却不够强有力,无法让艺术家臻于伟大的境地。布茨尽管不错,却也称不上伟大。
早期的宗教音乐,尽管大部分都还可爱,但我却觉得缺乏力量。我更喜欢巴赫的器乐,而不是他的康塔塔④,歌词让康塔塔显得太过教条,因为就算是最伟大的宗教诗歌或散文,也很难打动我。祭坛三联画的画家心怀教化意图进行创作,但绘画这种媒介在教育功能方面却比不上歌词。从教化的角度说,油画是相对愚钝的工具,因为像百合花、金翅雀、石榴、鸽子、母亲、孩子等物件,无论在宗教里所传达的信息是什么,自身本都有除此之外存在的理由,但其创作者却笃信宗教信息能赋予这些物件力量,这真是令人困惑的自相矛盾。
我曾经对宗教读物非常冷淡,但却因一个壮美的例外而改变了看法,这个例外就是《圣经》。从小我就非常熟悉《旧约》和《新约》,到现在也非常喜欢,主要因为《圣经》文字优美,但更为重要的是,我外婆有大声给孩子们朗读《圣经》的天赋。她让我们毫不怀疑那些故事的真实性和特殊性,特殊是因为这种真实与我们息息相关。直到现在,每次我读到约瑟和他兄弟们的故事,或沙得拉、米煞和亚伯尼歌的故事,或耶稣诞生,或拉撒路复活的故事,一种奇异而欢欣的感觉就扑面而来。我的电脑装着不同字体,只须指尖轻轻一碰,就能选择一种开始阅读。霎时,我成人的心灵就在这轻触之中回到童年,熟悉的故事再次在耳边响起,在眼前展开,听起来、看起来都和小时候外婆讲的一样。我当然也可以用成人的方式来思考这些故事,但并不意味着我会双膝跪倒崇拜上帝,虽然我很喜欢上帝在夜里召唤撒母耳的故事,但看起来他迄今还没有召唤我呢。这些故事已深深印在了我的脑海里,无法因为不相信就抹去,事情就这么简单。实际上这些故事本身与一个人是否有信仰无关,但就像圣诞歌一样,这些故事一直以来也储存了信仰的感觉。顺着这些故事,我似乎就能找到那些古老的重要东西,让我心里长久蛰伏的那部分有所感知。《圣经》向我展示了一种信仰的三棱镜:写这部书的人心里怀有的绝对信仰;我外婆虽被冲淡但依然真实的信仰,尽管她并不像犹太人想象耶和华那样想象上帝,只是依然相信他的存在而已;以及还有些人虽然将耶稣的圣子身份、完美无缺等观念看作寓言,但依然觉得作为好人就应该保有这一信仰,因此对其神性怀有信任的信仰。《圣经》以这样一种有说服力的方式向我走来,确确实实影响了我对生活的看法,但其核心目的是让人相信上帝,在这一点却未能说服我。那么,写下的文字到底有什么用?什么样的读者能吸收这些文字?也许我应该这样问:什么样的读者分别吸收了文字的哪一部分?
我觉得在读者的意识深处,或随着他对文字内容的回应,所汲取的应该正好是自己需要、同时文字也正好能满足这一需要的部分吧。
比如说,我有一个非常年轻的朋友萨莉,她的孩子到了学习阅读的年纪时,萨莉很是苦恼,因为她发现很多幼儿读物的主角都是动物,比如书里写一只小老鼠,而不是一个小孩子,因为不听妈妈的话而惹了一堆麻烦,一只小兔子去菜地偷菜,一头大象最后当了国王。为什么呀?她问,为什么要用虚幻的而不是真实生活相关的故事来教育孩子呢?但我倒觉得,孩子们之所以会对书里的动物们有反应,是因为人在小时候,并不需要去发现或认识“真实生活”,他们最需要发现或认识的,其实是自己的感情。拿那对广为人知的卡通人物,《小熊维尼的小屋》里的小猪和跳跳虎为例吧:小猪是个脾气急躁、胆小如鼠的小家伙,被逼急时也会表现得很勇敢,但这会让他付出很大代价;而跳跳虎则是个非常自大的家伙,有时甚至很讨人厌。这两个角色中有小朋友们想去发现和认识的东西,因为他们在自己身上也能找到这些特征。如果通过一个孩子来表现这些特征,那这些特征就会只属于这个孩子,因此会引发一种人面对另一个人所特有的挑剔心态。而用“虚构的”动物来表达(我还没见过哪个孩子头脑简单到不知道动物不会说人类语言),就可以避开这种心态,直接深入到急需被孩子分类、理解的感情深处。孩子们熟悉的关于人而非动物的故事,比如邮递员帕特的故事,也会将主角用这样一种不真实的方式来描述,就好像他也是动物一样。对萨莉的孩子而言,重要的不是给他们讲好听的真实故事,而是在他们对真实故事有需求时,为他们准备好。
我十多岁时曾非常奢侈地沉醉于一本浪漫小说之中,感觉就像浸在暖暖的浴缸里,每次多读几页都会觉得受不了。但即便如此,我从没觉得真实生活里的人会和小说里的男女主角一样行为、装扮。读书于我,只是为了品尝性的感觉,放纵自己处于想象的自慰活动中,因为那时的我内心充满了情欲,但当时社会并不允许小小年纪的我做爱。我或许是幸运的,因为我有大量文字精良的书籍相伴,这些浪漫小说并没有把我变成一个浪漫情人,仅仅给了我想要的“嗯,嗯”的感觉罢了,对其中包含的多愁善感,我完全不信,就像孩子不会相信小白兔真穿蓝色大衣一般。其实对于“圣三位一体”,我也一样只是当作故事来看待,第一次遇到这个宗教观念,我刚读够了动物故事,还没开始如饥似渴地从浪漫故事中挖掘情色意味,正好处于对真实生活感兴趣的开端。
①文艺复兴时期尼德兰画家。
②文艺复兴初期意大利著名画家。
③埃里克·吉尔(1882—1940),英国艺术家。从事过石刻师、雕刻师、印刷商、教师等多种职业,主要创作领域有:雕版作品、书籍插画、印刷字体设计和建筑设计等。
④指多乐章的大型声乐套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