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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见证

第七章、见证
信徒除了祷告和读经,还要为主作见证。 这是信徒属灵生命的运动,是蒙福的途径。 信徒若不为主作见证,就不能证明他是真正重生得救。 若信徒不积极为主作见证,必是属灵光景不好,软弱失败。 反之,灵性光景美好,与主有亲密关系的信徒,必在言语行为上有美好的见证。
一、见证的来源
1. 所看见的(徒22:14-15,徒4:20;约3:11)
2. 所听见到(约3:32)
3. 所经历的(约11:1-3)
4. 所学习的(腓4:9、11)
5. 所领受的(约15:9-10;约4:39)
6. 所知道的(约3:11)
7. 所深信的(提后1:12)
二、见证的内容
1. 主的自己(约1:7、15、28;徒1:8,徒5:30-32)
2. 主的拯救(可5:19;路8:39;约9:35)
3. 主的启示(林后12:1-4)
4. 神的真迹(约18:37;启1:9,启12:11;提前6:12)
5. 神的恩赐(林后9:15)
6. 神的引导(诗48:14)
7. 圣灵的工作(徒13:3-4,徒21:19)
三、见证的目的
1. 使人相信(约17,约4:39,约20:31)
2. 引人归主(约1:41、46)
3. 不为自己夸口(林后12:5)
4. 荣耀归神(路17:11-19)
5. 报答神恩(诗116:12-13)
6. 彼此交通(玛3:16,来3:13)
7. 明白主爱(弗3:18-19)
四、见证的途径
1. 言语(约4:28、39)
2. 行动(路7:38)
3. 改变(路19:8;徒19:18-19)
4. 奉献(可14:3-9)
5. 生命(约12:2、10-11)
6. 受苦(路21:13)
7. 流血(启2:13,启12:11)
许多信徒都想“得”而不愿意“给”。 他们不理解“施比受更为有福”(徒20:35)。 只受不施的人不会再有新的得着,就是已有的也将失去。 作见证就是“给”的一种方式,将从神那里领受的恩典、真理、生命、经历传出去,使别人蒙恩得益,让主名得荣耀、颂赞,自己也能得到新的恩典,成为活水的管道,作神恩惠的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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