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外国名著 > 暮色将尽

第十三章

第十三章

我用以逃避责任的手段大多数是最常见的活动,只因为我老了,这些活动才变得越来越有价值,我享受之时感觉也越来越强烈,因为我知道自己时日无多了。但无疑,我觉得自己晚年最好的部分,一直到现在都存在着,这让我觉得稍微有那么点不同寻常。这就是我有幸发现了自己的写作能力。我倒没觉得自己的写作能力有我的朋友罗丝·哈克那么好,她在一百岁高龄时成为了英国年纪最大的报刊专栏作家(她为《卡姆登新闻》写作),但我觉得这种写作能力会陪伴我一阵子,至少能到我九十岁生日吧!简直无法想象该如何描述我对这一事件的感激之情。

这完全出乎我的预料,而且我已经做成了两次。这好像很不常见,因为大部分作家似乎在生命的早期就发现写作是他们这辈子最想做的事。而我小时候只是喜欢读书,青春期我倒是喜欢写信,朋友们也都还觉得我的信写得不错。但那时我并没有立志要写书,可能是因为我年轻时候“书”这个词就等同于“小说”,而我,却缺乏成为小说家所需的想象力,那种创造人物、事件甚至(如果是天才的话)整个世界的能力。也许正是因为喜欢读别人写的东西,我走上了编辑之路,但这也意味着我所拥有的无论哪种创造力,已经从日常工作中找到了出口,因此这种创造力才花了这么多年来积累起可见的能量。

这种能量聚积起来,最早以小爆发的形式呈现出来,就像火山岩地带很小的温泉在这里或那里冒出一些泡泡。我曾写过九个小故事,都是未经计划,突然写出来的。就像是哪儿有了一种令人愉悦的痒痒的感觉,忽然无中生有地冒出了一个句子,然后“嗒”的一声,一个故事流出来了。其中一个故事还赢得了《观察家》短篇小说奖呢,这让我感受到醉酒般的兴奋,因为我看到自己终于能把文字按正确的方式拼到一起了。但尽管如此,我在写第十个故事时,仅写了两页就颓然中止,随后就没再写新故事了。这个宁静期大约持续了一年,后来有一天,我因为找东西打开了一个平常很少用的抽屉,看到了这两页开头,就读了起来,我想,也许我能为这两页做点什么,第二天把纸放进打字机,这次可不是“嗒”的一声了,而是“嗖”,我的第一本书《长书当诉》,就此开始。那些故事是我的脑海里无意识间积累起来的一些线索,积累的目的,我之前一直没有意识到,其实是疗伤。

二十年前我有过一次心碎的经历,那以后我慢慢地学会接受,以帮助自己舒适安静地生活,因此我想,我接受自己作为一个女人,过去活得非常失败这一事实。而现在,当这本书变成有关那次经历的、尽可能详尽的记录,我痊愈了。这真是一种非同寻常的体验,实际上写作本身也很不同寻常,因为尽管我每天都极度渴望从办公室赶回家继续写作,我却根本不知道,确实不知道,下一个段落会是什么样子。我通常会快速阅读头一天写的两三页,然后立刻就很自然地继续写下去了,而且,尽管这样的写法绝对缺乏科学的方法论,但等我写完后一看,这本书却呈现出精心布局的状态,当时这让我吃了一惊,我想很大一部分构思工作一定是在我的睡眠里完成的。最后的结果也非同寻常,因为那书一旦完成,我心里一直存在的失败感也随之消失,转变成一种美好的感觉,我觉得当时我比生命里任何一个阶段都快乐开心。我确信写作是我最喜欢的事,并希望自己能写更多。

确实发生了更多要写的事情,其中有两件是伤害事件,一件是我一直尽力帮助的男人自杀了,另外一件是一个年轻女人被谋杀。事情发生后,我立刻想到“我应该把这事写出来”,似乎写作是我的头脑清空悲痛自然的、注定的方式,而且在这两个事件中,事件本身都自成“故事”,因此写这两个故事与写《长书当诉》相比,神秘感少了很多。写作的感觉并不是“令人愉悦”的,而应该是“沉浸其中”,确实,写作非常吸引我。而且当然,这两个故事也都让我“克服”了一些痛苦,帮助我恢复,以至于我把故事一写完,就把它们放下了。如果不是有朋友催促我发表,可能还一直放在那里呢,其中第二个故事放在抽屉里有十六年之久。

这些书在完成它们的历史使命之前对我来说并没有太大意义,尽管很自然地,我喜欢人们对它们说些好话。这一点,对我20世纪60年代写的小说也一样,当时我的发行商不断絮叨那本书好。如果有人非常明确地告诉你写得不错,你就会情不自禁地开心,就像打了一剂自尊心维生素似的。那时候,如果有人写东西不错,但写的不是小说,就会有人不断地逼你:“什么时候让我们看看你写的小说呢?”我做出版人时可从没这样逼过别人,因为我觉得这种话完全没道理,而且,不管怎么说,我们周围总是聚集着大量写得还不错的人,想方设法要把他们的小说塞给我们出版。我不顾对自己更好的判断力,终于投降了,写了一本小说,尽管最后我也为它而骄傲,因为这小册子看起来也还相当不错,而且现在我也能开心地记得一些写作过程,但总的来说,这完全是一件惊人的艰巨工作,我发誓永远也不再写小说了。这件事只不过证明了任何一个能写作的人,被逼急了也能挤出一本小说来,对我这个特定的人来说,纵然如此,我也非常清楚我不是小说家。我对那本书有一种疏离的感觉,因为那不是我真心想写的东西。另外两本书,或许我对其成功与否的关注没有对《长书当诉》那么强烈,我当时有点尴尬,因为我把人们认为通常只能对少数人说的隐私公开了。我当时相信,现在依然相信,除非一个人尽力描述真相,否则描写人的经历毫无意义,但我这种信念确实与从小的核心教养——别太拿自己当回事相左。

我一方面想持续写作,一方面发现,除非一件事情在心里痒痒着要出来,否则我无法写作。我能很容易地在纸上写信、写介绍、写书评,诸如此类,但如果仅仅从理性上我想要讲个故事,或研究个主题,而不是因为源于内在的冲动,写出的东西就非常迟钝。如果执意要这样做,我也可以填满纸张,但一部分一部分地写下去,我会觉得非常无聊,直至疯狂。什么时候会写,这种感觉很难说清楚,或许因为我从来没有想清楚过原因,或许与某种东西忽然击中了节奏有关,或者是忽然沉入一个充满节奏的层面。如果没有这一点,句子就是死的;但有了它,当东西击中节奏时,我能够感知,别问我这是怎么发生的,因为句子是自动流出的,好像不受我的指挥一样。我确信,真正的作家,不会是我刚才描述的情况,他们会更有秩序有规则,能够遵守这些规则,同时毫无疑问,也有接收到那种神秘节奏的天赋。而我自己则全然依赖于特定的刺激,我一直觉得光凭这一点就能证明我不过是个“业余作家”而已,当然了,这样说并不意味着我要收回“写作是我最喜欢的事”这句话。

不管怎么说,到我退休之日,也就是差不多七十五岁时,我已经很长时间没写东西了,因为很久以来都没发生什么需要治疗的事情。对此我深感遗憾,因为我确实非常喜欢写作,但我心里的这个信念如此坚固,我觉得自己必须为了疗伤而写作,别的任何理由均不成立,也无法想象。人们劝我:“你在出版业做了五十年,你和那么多有意思的人一起工作,你应该写,你知道,你真的应该写!”此时,一片无聊的乌云就会降到我头上,我就会回答:“可这不是我的写法。”至少,我刚退休的头两年确实是这个样子。

后来,我偶然发现自己开始回忆过去的一些事件或侧面,饶有乐趣地沉浸其中,时不时地,我会信笔写下几页刚好浮现在脑海里的东西。大多数时候,我写的是我们出版社早期的日子,因为在又没钱又没经验的情况下成立一个出版社,实在非常好玩。我说没经验是针对自己而言的,我们这一冒险行动的活的灵魂——安德烈·多伊奇,虽然只有一年的经验,但他一年的收获远甚于很多人一辈子的积累。回头看看,那是多么不同寻常而有意思的时光啊,我能跻身其中又是多么幸运。有一次我还想起当年搬进位于圣罗素街的办公室,能自信地称呼自己为出版社,那火一样咝咝作响的激情似乎再次从记忆中喷涌出来。但一想到后面还有三十年要说,那块无聊的乌云就再次降临到我头上,要怎样穿越这三十年的历程才能避免我的絮絮叨叨不把所有人送入梦乡呢?我自己都会睡着吧。想到这里,我就把刚写下的东西推到一边,不再想这件事,直到另一个奇怪的,或有趣的瞬间再次浮现。

有两个角色在整个写作过程中变得越来越清晰,实际上是两个形象,一个是奈保尔,一个是简·里斯。我发现自己竟然可以满怀激情地写作与自我情感经历完全无关的东西,这一发现非常令人开心。当然,这里并不缺乏情感因素,只不过并非任何深层次的感情,也就是说,这次的写作里并没有“疗伤”需求。我发现自己已经能够仅仅因为对主题感兴趣就开心地写作,对我来说,也是全新的经验。这也是有关简·里斯的那部分内容而推动的。

简·里斯是个作家,她的读者要么觉得她非常烦人,要么被她迷得神魂颠倒,没人质疑她的写作能力。她遣词造句的方式非常精妙,但有人无法忍受她笔下那些无情无能的女主角们,或者我应该用单数人称,女主角,因为简·里斯笔下的女人们全一个样。有人觉得她的女主角非常非常令人感动,常常猜测原型就是作者本人,因此,那些知道我在她生命的最后十五年与她交情不错的人,总是对我提出很多有关她的问题。我街对面的邻居汉德拉·宾利(也是个作家,几乎与简一样出色,但在生活里又与她如此不同,她们完全属于不同种类的人)有个朋友,名叫柳克丽莎·斯图尔德,是简的书迷,请汉德拉帮忙约我,于是我们三人一起吃午饭。见面时,我告诉她们我最近已经写了很长的一些关于简的东西了,柳克丽莎于是建议我将文稿寄给她认识的一个《格兰塔》杂志的编辑伊恩·杰克。

我当然知道《格兰塔》,但我忘了伊恩已经从比尔·比福德那里接手做他们的编辑这件事了。在比福德时代,尽管我非常崇拜这本杂志,但总觉得有点难以企及,因为这里是马丁·埃米斯这类作家的自然栖息地,而他们的世界似乎与我的世界相去甚远,因此每次看到这本杂志我都觉得自己的身体立刻就僵直了起来。伊恩相比没这么吓人,倒不是因为我觉得他也和我一样,僵直着身体,而是我觉得他看待写作的角度大概会比比福德更广博,我一向喜欢他写的东西,而且我也知道他喜欢我的《长书当诉》。如果我给伊恩寄稿子,他回绝了我,我觉得他应该有合理的原因,而不会因为仅仅认为我是个乏味愚蠢的老女人就拒绝我,因此我大约只会失望,而不至于受伤害。因为这个唧唧歪歪的理由,我决定听从柳克丽莎的建议。

他确实退了我的稿,解释说我的稿子不适合他们杂志发表,我之前的感觉确实是对的,我并没有因此觉得很痛苦。反过来,这个经验还很有趣,因为他加了一句话,说如果我的文稿是一本书的节选,他倒蛮想读一读这本书。那时我还忘了另外一件事情,那就是《格兰塔》杂志是一个机构的分支,这个机构同时还有个出版社呢。因此,现在我有了个出版商,还明确向我表示有兴趣出版有关我自己生活的书,当然,前提是我随意写下的点点滴滴,最后能组合成书的形式……我写下的片段,在我的眼中忽然有了全新的形象,值得从抽屉里拿出来见见天日,严肃地看一看了。

完稿之后,我吃惊地发现将手边那些材料转换为一本分为两部分的书,工作量也不是太大,书的第一部分是关于出版社的建立,第二部分则是我们出版的一些作家的逸事。原来我并不需要一步步梳理出版社走过的所有岁月啊,这次写书的过程,我更像个编辑,而不是作者,而我一直都是做编辑的人嘛。书不太长,但这没什么问题,因为我一直喜欢简洁的东西,不喜欢冗长。整个安排、润色、扩充的过程,包括伊恩提出关于结尾的建设性意见,都非常愉快,因此做完整个工作之后我竟然有些遗憾,或者换句话说,如果我没有高兴地在最后一分钟灵光一闪为这书取了名字,我本来确实会觉得遗憾的。书名如果不能自然而然出现,就会令人头痛,我过去曾经花了无数时间和作家们一起,一个个审核待选的书名清单,越看越郁闷!所以这一次,我毫不费力地想了个贴切的名字后,立刻觉得非常满意:就叫《未经删节》①,就是它!好啊!别忘了,我是在八十岁完成这部书的呢。

当然,意义不止这些,还有很多。写这部书几乎算得上所有写作经验中最好的体验。你想想,刚写完一本书,你尊敬的出版社就立刻接受了它,然后书又广受好评,这一切,无论在生命的任何时间发生,都令人心怀感激。随后两年中,这一过程不断重复,我写《昨日清晨》②时又体验了一次,更让我快乐。在我如此高龄,还能体验这一切……我想,我有三个理由说明为什么人老了之后还能这样做,体验到的就不仅仅是感激,那绝对是纯美滋味。

首先是因为始料未及。如果有人在我七十多岁时告诉我,说我还能再写一本书,我一定觉得他们疯了,仅仅胡乱涂抹几笔让自己开心,哦,这倒有可能,但写书,不可能,也没什么东西要写啊。这怎么可能,特定事情曾引发过我写作的愿望,但那个阶段已经过去这么久了,怎么可能再次发生?对此我恐怕还得加上一句:“感谢上帝!”因为这些事情在经历时是多么痛苦啊。但后来,当事实证明仅仅因为我很享受地回忆了在出版界工作的时光,也能让我写这么多页,我的童年自然而然地浮现在脑海里了,“这些事我觉得有意思,但别人会不会觉得有意思呢?”关于出版界的东西或许会让做这行的人开心,但他们也不过是广大读者群的很小部分,因此,如果我是出版商,别人给我送来《未经删节》的书稿,我愿意承担这个风险么?或许也不愿意吧。那么《昨日清晨》呢?这么多年前的事了,又这么不时髦!如果出版商或读者对这些书说“不好”,我一点都不会觉得意外。

因此,听到他们同时对我说“嗯,还不错”时,确实让人非常惊异,就像受到一场未经期许却又万分隆重的款待。

这就是因年纪而来的第一份收获。第二就是我的书没一本涉及很深的层次,所有书都能轻松看待。人年轻时,很大一部分自我是基于别人怎么看待你而创造出来的,这一特点通常会持续到中年。在性的领地,这一点尤其突出,我现在还记得一个同学,是个胖胖的、长相普通的女孩,很开心也很乏味,毕业后一年,有一次我偶然在车站遇到她,有一个瞬间完全没认出她,因为她变得非常漂亮。发生了什么呢?原来是一个我们都认识的时髦男人曾爱上了她,并向她求婚,他觉得她很可爱,喜欢她的开心模样,于是她就成了一个自信又有吸引力的女人。这种类似的转变可能发生在与自尊相关的很多方面,其结果可能是良性的,也可能是有害的,我自己长大成人的早期,自尊心曾经被类似的事件击倒。但如果你老了,你就超越了所有这一切,除非你异常地不幸。在我四十多岁时,人们觉得我会写作,能出版书,这个事实朝好的方面改变了我,当然,也完全可能朝另外一个方向让我变得更糟。我现在已经八十多岁,这样的事情不会再发生了,没什么事情会对我的自尊心产生如此至关重要的影响,对此,我有一种奇怪的解放之感。我想这大概也意味着我会损失一些东西吧,比如不再会有令人心灵颤抖的各种可能性了,但同时,却能让一切经验变得愉悦,以一种简单的方式,其实就是简单的好玩而已。我在一生中,从未像现在这样舒服地、长久地享受过自己,就像在《未经删节》出版过程中体验到的一样,写《昨日清晨》时也有类似的欣喜,当然,只不过后者出版时正好赶上我因为巴里的手术而忧心忡忡,所以受了一些影响。

第三个收获与第二个息息相关,我发现自己不再因害羞而窘迫了。我过去的工作偶尔需要我在公众面前说话,我总是特别害怕自己到时候没话说,因此总是提前就把要说的东西打好,到时候读出来。有一回我必须赶到布莱克浦③一个气势宏伟、闪闪发光的酒店,给一群闪闪发光的女士们介绍些关于烹调的书,别人透露说,这些女士的丈夫们都是做餐具生意的商人,正在此地开会。我的演讲被安排在一个较小较暗的“功能性房间”,那个房间有很重的味道,但也不是什么肉汤味道,结果一个人也没出现。我大大地松了口气,但奇怪的是,我的解脱中却混合了一丝羞耻感,因此我未能好好地享受这种解脱之感,尤其当我蹑手蹑脚离开演讲厅,回到房间后,感觉更不舒服,因为我发现自己竟然忘了在行李里带上本书来打发时间。

这样的经历对我来说总是非常残酷的考验,所以当格兰塔出版社第一次将我推到文学节上时,我紧张得要命。我当时并没有意识到自己有多么幸运,这个活动在海伊镇④举行,这里是最欢迎此类狂欢活动的热情之所。我根本无法事前准备,因为给我安排的是一出三人访谈,也就是说,三个写自传的作者一起讨论各自写书的动因,这让我更紧张。幸好三人之一有安德烈娅·阿什沃思,我非常崇拜她写的《浴火重生的女孩》,我甚至曾给她写过追捧信呢;她也因《未经删节》给我写过一封信,彼此抱有这样有趣的灵犀和感激,所以我们在酒店的见面非常快乐。这个光彩照人的年轻女人拥抱我之后,我踉踉跄跄地跟着她走进访谈的帐篷,随后就被淹没在亲密有趣的谈话中了。我们彼此交换着人生经验,此时我向帐篷外看去,只见拥挤的人们脸上都流露出期待好时光的喜气洋洋,我也不觉得意外,并且忽然发现自己真的想和他们交流。确实,当天晚上,我内心深藏很久的东西终于展示出来,我可以让他们大笑!我喜欢让他们大笑!我唯一要做的是拼命控制住自己不要贪婪地喋喋不休,不要超过预定给我的时间。从那时起,站在公众面前就成了一件愉快的事,当我上《荒岛唱片》这个节目时(这次访谈对亲戚、朋友而言更有意思,但一些陌生人给出的评论也确实比很多出色的评论家还好),这种公众演讲对我来说不仅变成了狂欢,而且是一个奇迹,因为和主持人休·劳利一起八卦似乎自然而然,浑然天成,播出前我觉得很多部分都应该删改,但播出后我非常震惊地发现,一个字也没有动过。她真是专家啊,在建立这么轻松谈话氛围的同时,对时间的控制依然如此精准。

不难看到,很多作家推广自己的作品时,常常深感其苦,觉得这是单调无聊的杂事。但对我而言,这事有时像被人款待,有时是个玩笑,完全出乎预料,事情本身也是一个令人愉快的经验,让我对生命的沉思变得欢愉。我在很长一段时间都觉得自己生活得非常失败,但现在,当我回头看时,谁会相信啊,完全不是我当时想的那回事!

①原书名为Stet。

②原书名为Yesterday Morning。

③在英格兰西北部兰开夏郡,西临爱尔兰海,英国广受欢迎的海滨度假胜地。

④位于英国威尔士中部山区,是全球第一个、也是目前第一大的二手书镇,被誉为“世界旧书之都”。

上一章 封面 书架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