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是个战场,律师们在那里争夺陪审团支持。”
—詹姆斯?兰迪 (James Randi, 1999)
人类历史上最广为人知的犯罪案件:橄榄球明星、演员兼体育评论员辛普森(0. J. Simpson)被指控残忍地谋杀了与他不合的妻子和一个男性熟人。起诉者认为证据 昭然:辛普森的行为属于长期虐待配偶和暴力恐吓。血液检验证实他的血液出现在犯罪 现场,而受害者的血液出现在他的手套、汽车甚至卧室的袜子上。在谋杀案发生的当天 晚上,他开车离开以及当要逮捕他时他的逃跑,都恰好说明他很符合罪犯的特征。
辛普森的辩护律师认为,种族偏见可能会干扰那些声称在辛普森的家里发现了带血 手套的警官;他们还认为,辛普森不可能接受公正的审判。这些审判员——其中有十位 女性——会友善地对待这个涉嫌虐待妇女和谋杀妇女的人吗?这些陪审员有多大可能去 注意法官的指示,而忽略审判前那些易于导致偏见的公开报道呢? 这个案例向我们揭示了社会心理学实验中研究过的其他问题:?案件里没有目击者。目击者证词的影响力有多大?目击者回忆的可信度有多高?怎样才算是一个可信的目击者? ?辛普森是一个英俊、受欢迎、富有而出名的男子。陪审员们真的能够像他们应该做到的那样,忽视被告的吸引力和社会地位吗? ?陪审员们对那些重要信息(比如DNA测试中的统计概率)的理解是否充分? ?该案例中的陪审团成员大部分由女性和黑人组成,当然也包括两名男性,还有一西班牙人和两个非西班牙裔白人。在接下来的对辛普 森索赔案的民事审判陪审团中有9个白人。陪审员的 这些特征会使他们的判决产生偏差吗?如果会,律师 们能否利用挑选陪审员的程序,组成一个符合自己意 愿的陪审团呢? ?像这类案例,12个陪审员做出判决前要慎重讨论。讨 论期间,陪审员之间会怎样相互影响呢?少数派会赢 过多数吗? 12个陪审员最终得出的结论,会和6个陪 审员最终的结论一样吗?
这样的问题让众多的律师、法官和被告们着迷。正如 大部分法学院认识到要聘用“法律和社会科学”教授一 样,也正如出庭辩护律师认识到要雇用心理学顾问一样, 这些问题都可在社会心理学中找到一些答案。
我们可以把法庭看做是一个微型社会,它根据所涉及 事件的主要结果,把日常的社会过程加以放大。在犯罪案 件中,心理因素会影响包括拘留、审问、起诉、认罪求情 协议、判决和假释在内的一系列决定。美国地方法庭受理 的刑事案件中,有五分之四的案件都没有进入到审判阶段 (美国司法部,1980)。因此大部分审判律师的工作“不是 在法庭上进行说服,而是在会议室里谈判(Saks& Hastie, 1978,pp.119?120)。即便在会议室里,决定也是 根据对陪审员或者法官可能怎么做的推测而得来的。
一个案件最终能否达成判决,与法庭的社会动力 (social dynamic)有关。因此我们来讨论一下目前正被深 入研究的两大类影响因素:(1)目击者证词及其对被告 判决的影响;(2)作为个体和群体的陪审团成员的特点。
“係友付么东易——其种正义的佐物鳴?”
资料来源:Copyright ? The New Yorker Collection 1996 Danny Shanahan, from cartoonbank.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目击者的证词可靠吗
当法庭审判拉开序幕时,陪审员听取证词并形成对被 告的印象,同时听从法官的指示并最终达成判决。让我们 从目击者的证词开始,一步步来看这些过程。
目击者证词的说服力
在第3章里我们注意到,生动的轶事和个人的证词 往往比强有力的、抽象的信息更有说服力。一段论述最 好的结束语莫过于说:“这是我亲眼见到的!”毕竟眼见 为实。
在华盛顿大学,伊丽莎白?洛夫特斯(Loftus,1974, 1979)发现人们十分相信那些自称“亲眼目睹”的人,甚 至当他们的证词没什么用时也是这样。研究者给学生们放 映一段假设的抢劫一谋杀案件的录像,当仅有情境证据而 没有目击者证词时,仅有18%的学生赞成定罪;另一部分 被试接受同样的信息,除了还有一个人证外其他的要素均 相同,现在,知道有个人作证说,“就是这个人!”结果 有72%的学生赞成定罪。第三组被试听到,被告的律师驳 斥了这个目击者的证词,因为该目击者的视力仅有20/ 400,而且当时并没有戴眼镜。这种驳斥是否就降低了证 词的效应呢?这个案例中,并没有下降多少:仍然有68% 的被试赞成给被告定罪。
后来的实验表明,对证词可信度的质疑,也许能够在 一定程度上减少同意给被告定罪的人数(Whitley,1987)。 但是,除非当该目击者的证词与另一个目击者的证词相矛 盾,否则该目击者的生动解释很难从陪审员的脑中抹去 (Leippe, 1985)。这样就可以解释,为什么相对于那些缺 少目击者证词的刑事案件(如辛普森案)来说,有目击者 作证的案件更有可能将被告定罪(Visher,1987)。
难道陪审员不能发现错误的证词吗?为了找出答案, 加里?韦尔斯,林赛(Wells,Lindsay, & others)及其同 事导演了艾伯塔大学(University of Alberta)计箅器商店 的数百个有目击者的偷窃事件。然后,他们让每一个目击 者从一系列的照片中辨认出嫌犯,让模拟陪审员观察正在 被询问的目击者并做出评价。与相信不正确的目击者相 比,人们更容易相信那些正确的目击者吗?研究发现,被 试相信正确的和不正确的目击者的比例都是80% (Wells & others,1979)。这使研究者认为,“观察者完全没有能 力分辨出,那些将无辜的人错认为罪犯的目击者”
(Wells & othere, 1980)o
“結票足,劣水该石出村,我的一组裨师与 一组证人之阉完全驴1孓对易噹。”
资料来源:Copyright ? The New Yorker Collection 1984 Joseph Mirachi from cartoobank.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在一个后续实验中,林赛,韦尔斯和卡罗琳?朗培尔 (Lindsay, Wells, & Rumpel, 1981)导演了偷窃案件,不 过这些案件里有时可以允许目击者长时间地处于良好观察 条件下看偷窃事件,有时不能。当处于良好观察条件时, 陪审员们更相信目击者。但是即使当观察条件差到有三分 之二的目击者实际上认错了人时,也有62%的陪审员仍然 相信目击者。
韦尔斯和迈克尔?利珀(Wells & Leippe,1981)也发 现,陪审员对那些细节记忆很差的目击者更为怀疑——尽 管这些人往往是最准确的目击者。陪审员认为,一个能够 记住屋内悬挂着三张画的目击者“确实在注意” (Bell&詹姆斯?纽瑟姆 丹尼斯?埃默森
被目击者错误地指认的无辜的詹姆斯?纽瑟姆,以及实际上的罪 犯。
第15章社会心理学在司法领域中的应用445I.oftus,1988。1989)。而事实上,那些注意细节的人更不容易注意到嫌犯的面部。
三个目击者的有力指证.把以前从未被捕过的芝加哥人詹姆斯·纽瑟姆(James Newsome)送入监狱,被判终身监禁。他被指控枪杀了便利店老板。15年以后,他被释放.指纹技术显示真正的罪犯是丹尼斯·埃默森(】Dennis Emerson),一位职业杀手,比前者高出3英寸,有更长的头发(《芝加哥论坛报》,2002)。
当眼见不为实时
目击者的证词总是不准确吗?无辜的人由于目击者错误的证词而在监狱里煎熬岁月.这样的故事并不罕见(Brandon&Davies,1973)。70年前,耶鲁法律教授埃德温·博查德(Borchard,1932)考察了后来被证实无罪的65个人的判罪记录。大部分案件是错误辨认所致.有一些在即将执行的千钧一发的时刻被解救了出来。在这个千年即将到来时,DNA检测已经解救了100多个被判刑但事实上无罪的人,其中有75%是目击者错误辨认的牺牲品(Wells&Olson,2003)。有一个分析估计。美国每年150万的犯罪判决中有0.5%是错判,这7 500个案件中又有将近4.500个是由于错误辨认造成的((:utlex-&Penmd。
1995)(参见聚焦:目击者证词)。
为了判断目击者回忆的准确性,我们需要了解他们总体的“命中率”和“漏报率”。搜集这些信息的办法之一:是模拟那些与日常生活的案件有可比性的犯罪事件.并请目击者作证。
这样的研究目前已经做过多次。有时结果很令人不安。例如,在加利福尼亚州立大学所在的海沃德(Hav.ward),141个学生目击了一起“骚扰”教授的案件。7周后,罗伯特·巴克霍特(Buckhout,1974.)让他们从6张照片中辨认出那个攻击者,有60%的人选出了一个与案件无关的人。毫无疑问,目击者指证的人有时并不是他们看到的那个人。后来的研究同样证实.目击者常因过于自信而有失准确。例如,布赖恩·伯恩斯坦和道格拉斯·齐克福斯(Bornstein&Zickafoose,1999)发现,让学生回忆曾经来过教室的参观者,确信自己的回忆正确的人达到“确信并不意味着确凿。”
——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
(Oliver Wendell Holmes)。《法律文集)渗fl
446 第四编应用社会心理学
田
1984年.我是一个学业优秀、有着光明前途的22岁大学生。在一个漆黑的夜晚,有人破门而人,把刀架在我脖子上,强奸了我。
在这段痛苦的时间里,我下定决心.我必须活下去。
藉上帝的慈悲,我相信强奸犯一定会被抓住,并受到惩罚。我的思想迅速摆脱肉体的不适.开始记牢攻击者的每个细节。我仔细审视他的脸庞,注意他的头发、额头、下颔,我仔细听他的嗓音、话语。我寻找他身上的伤疤、剌青和任何有助于辨认他的东西。在时间看来无穷无尽之际,强奸犯短暂地放松了警惕,我飞快地披了一条毯子.在清晨逃出了寓所.我逃脱了。
以后的日子里。我开始了努力把攻击者绳之以法的痛苦过程。一连几个小时,我和警察画师坐在一起,竭力查看着画满无数鼻子、眼睛、眉毛、发际、鼻孔和嘴唇的像册。一次一次地重温那次攻击。一个一个细节地拼成他的面部轮廓。次日,强奸犯的形象出现在报纸的头版。苍天有眼,案件很快有了第一个嫌疑犯。几天后,我坐在一系列照片面前,指认那个攻击者。我找到他了!
我知道就是这个人。我很肯定。我确信。
6个月以后。案子进入了审判。我作为证人出场,把手放在《圣经》上,发出誓言, “我说的都是事实,除了真相别无其他。”根据我的目击证词。罗纳德·科顿被判终身监禁。罗纳德·科顿不能重见天日了。罗纳德·科顿再也不能伤害其他妇女了。
1987年的再审中.被告方提到另一个同狱犯人.博比·普尔。他曾吹牛说强奸了我。在法庭上他又矢口否认。当问我是否以前见过他时,我断然回答说。以前从来没有见过他。另一个受害者也是这样。罗纳德·科顿被判两次终生监禁,不得假释。
1995年.在我第一次指控罗纳德·科顿是强奸我的罪犯后11年,我被询问,是否可留个血液样本,这样DNA检测就可作为强奸的证据。我同意了.因为我知道罗纳德·科顿强奸了我.DNA检测只会确认这一点。检测将会把任何将来对罗纳德·科顿的上诉确认下来。
我决不会忘记知道DNA检测结果的那一天。我站在厨房里。侦探和地方检察官告诉我: “罗纳德·科顿没有强奸你,真正强奸你的是博比·普尔。”他们的话像晴天’74%。但实际上正确的只有55%。
当然,一些目击者比另一些目击者表现得更自信。韦在罗纳德·科顿被释放后,詹妮弗·汤普逊与他进行了交谈。
霹雳。那个我坚信一生中从来没有见过的男人.就是那个拿刀架在我脖子上,打我.强奸我。粉碎我的精神世界,撕碎我的灵魂的男人。而那个我认为对之所做的事都是正义的,他的脸常常在深夜浮现在我眼前的男人.竟然是无辜的。
服刑11年后,罗纳德·科顿从狱中释放。这是北卡罗来纳通过DNA检测第一个无罪释放的重罪犯。博比·普尔判为终身监禁,死于癌症,他承认了强奸,无一丝悔改之意。由于这一使我们彼此对立数年的残忍的罪行.我和罗纳德·科顿现在还共同承担着重荷——我们都是受害者。对于他的判刑,我深感有罪和悔恨。我们年龄相同,所以我知道,在监狱的11年里他失去了什么。我有机会搬家,开始治愈伤口,大学毕业,找到了信任和婚姻爱情,也在工作中找回了自信。在我漂亮的孩子身上.我看到了光明灿烂的未来。相反,罗纳德·科顿在铁窗下度日如年,保卫自己免受暴力.而暴力是监狱生活的标记。
罗纳德·科顿释放后.我通过我们的律师要求会见他,这样我可以说,我很对不起,请求他的宽恕。结果,罗纳德·科顿和我通过宽恕,终于找回了彻底的自由。现在我会永远记得这几乎不大可能建立起来的友谊.庆幸在错误指认罗纳德·科顿的案子中,我没有一错到底。
詹妮弗·汤普逊。美国北卡罗来纳州尔斯和他的同事(2002)发现.正是这种自信的目击者才使得陪审员们觉得更可靠。被DNA证据所推翻的定罪案第15章社会心理学在司法领域中的应用447资料来源:DOONESBIJRY⑥G.B.Trudeau.Reprinted with permission of Universal Press Syndicate.All Rights Reserved 件说明.由于目击者在辨认犯罪者时高度但又错误的自信,使得他们变得更有说服力。所以。除非条件非常合适.罪犯的外貌特征非常显著.否则目击者的确信程度与证词的准确性只有中等程度的相关,这一点令人颇为不安。来自直觉的信心确实与准确性相关,但同时,随见证时间的长短,会产生很大的差异——观察时间较长的人,表现得既准确又自信(L..indsay&others,1998;WeUs &others,2002)。然而,有一些人,无论对与错,都习惯过于自信地表达自己。因此.迈克尔·利珀(1994)认为,这点就解释了为什么犯错的目击者也常常能说服人们。 『目击者对细节的回忆有时是很深刻的。约翰·尤伊尔和朱迪思·卡特歇尔(Yuille&Cutshall,1986)研究了位于英属哥伦比亚繁忙的伯纳比(Burnaby)街上发生的一桩午后谋杀案。发现目击者对细节的回忆有80%是准确的。]
这一发现对于1972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成员来说,无疑是个意外。基于目击者指证做出的审判奠定了美国司法系统的地位,而现在我们认识到,法庭实际上很糟糕。
因为它宣称.决定准确性的众多因素之一是“目击者作证的确信水平”(Wells&MurTay,1983)。
因为人的大脑不是录像机.所以知觉和记忆才会发生错误。当给人们呈现一张新面孑L和一张先前呈现过的面孔.人们认出旧照片的能力相当好。然而,斯特林大学(LJniversityr of Stirling)面孔识别研究者维基·布鲁斯(Bruce.1998)很吃惊地发现,人类的视觉很难鉴别出视角、表情抑或光线上的细微差别。我们的记忆一部分是根据我们当时知觉到的,一部分是基于我们的预期、看法和当前的知识(见图15—1,15—2)。
图15—1 有时候所信即为所见
文化期待会影响知觉、记忆和报告。1947年“流言传播”的实验中,戈登·奥尔波特(Gordon AUport)和利奥·波斯特曼(Le0Postman)给人们呈现了一张照片.照片上有一个拿着刀片的白人。实验者让被试把照片上的故事转述给第二个人.第二个人再接着转述给第三个人,依次下去。到转述给第六个人时.拿在白人手里的刀片被说成是在黑人手里了。
资料来源:Allport,G.w.and L_Postman(1947,1975).Figure from The Psyc。hology o,Rumor by Gordon W.Allport and‰Post—man.Copyright㈢1947 and renewed 1975 by Holt,Rinehart and Winston,reproduced by permission of the publisher.Illustration by Graphic Presentation Senrices.tEd,I■t--I●5毫 ie,■■§l■●●愁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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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8 第四编应用社会心理学
图15—2期望影晌知觉
左边的图形是一张脸还是一个人的轮廓呢?
资料来源:From Fisher.1968.
adapted by Loftus,1979.Drawing by Anne Canevmj Gleen.
图15—3误导信息效应
当给证人呈现两张照片中的一张.并问他一个问题,其中暗含着来自另一张照片里的道路标志,大多数人后来都“记得”看到过他们实际上并没有看到的那个标志。
资料来源:From Loftus,Miller.&Bums, 1 978.Photos courtesy of Elizabeth I,oftus
固墨
45D 第四编应用社会心理学
的天哪!……我不知道……他是那两个中的一个……可是我不知道……啊。天……那个家伙比2号稍微高一点……就是这两个中的一个,但是我真的不知道几个月后在法庭上.当询问: “你肯定是二号吗?而不是一种怀疑r
目击者回答: “就是这样的……我确信。”
(肘蠡so“^F.Hutc‘hing, 1 994, reported by Wells&Bradfield,1 998)
怎样解释目击者改变他们最初的不确定呢?加里·韦尔斯和埃米·布拉德菲尔德(1Wells&Bradfield,1998,1999)对此进行了研究。结果显示,当知道另一个目击者指认了同一个嫌疑犯时.当被重复提问相同的问题时,当为交叉检验(cross.examination)做准备时。这个目击者的信心就增加了(Liiiis&Wells,1994;Shaw,1996;Wells&others,1981)。列队指认时,面询者的反馈是否不仅影响了目击者的信心.而且影响了他们对最初信心的回忆(“我一直都知道”)?
为了找出这个问题的答案,韦尔斯和布拉德菲尔德做了两个实验。352个爱荷华州立大学的学生通过微型摄像头观看一个男人走入商店的录像。过后,在摄像范围之外,他谋杀了一个保安。然后给这些学生看一张照片。这张照片是从实际的犯罪照片里剪出来的罪犯的照片。然后让这些学生去确认罪犯。352个学生都做出了错误的指认,接着主试给出肯定的反馈(“很好。你的怀疑是对的”),否定的反馈(“实际上,嫌疑犯是x号”),或者没有反馈。最后,所有的人都被问: “在你指认照片上的那个人时,你有多大把握你在照片上认出的人.就是那个你在录像里看到的那个罪犯?” (7点量表.1表示一点也不确定.7表示完全肯定。)
这个实验最后得出了两个非常令人震惊的结果:首先,主试给予反馈的效应是巨大的。在肯定反馈条件下.58%的目击者评价他们做最初的判断时确定程度为6或7,是那屿在没有反馈条件下确定程度相同的人数(14%)的4倍,是那些在否定反馈条件下确定程度相同的人数(5%)的1l倍。目击者的信心被肯定的反馈所加强,对于这一点我们不应该感到吃惊;然而真正使我们惊讶的是,这里所提高的是他们对反馈前信心的评价。
被试们的判断受到影响这一点,被试自己的感觉却并不明显——另一个让人相当吃惊的发现便是。当问及被试反馈是否影响了他们的回答时.58%的被试否认了。而且.那些感到没有受影响的人。所受到的影响并不比那些完全
确定
完全
不确定
“反馈影响了我” “反馈没有影响我”
图15_4接受到肯定或否定反馈后.目击者对错误辨认的确信度(买验2 J
注意:那些说反馈没有影响他们的被试,实际受影响并不少。
资料来源:Data from Wells&Bradfield.1998.承认自己受影响的人少(图15—4)。
这个教训比对陪审团的研究更深刻。我们又一次看到了社会心理学的用武之处。当社会心理学家如此频繁地发现——请回忆米尔格拉姆的服从实验——只是简单地问人们会如何反应,或者用什么解释他们的行为时。有时却会得到错误的答案。本杰明·富兰克林是正确的:“有三样东西是极端坚硬的(困难,hard),那就是钢铁、钻石以及认识自己。”这就是为什么我们不仅需要做调查、询问人们如何解释他们自己,同时还要做实验看看他们实际上做了什么。
减少错误
由于存在易于犯错的倾向,我们应该采取怎样的措施,才能提高目击者和陪审员的准确率呢?前美国总检察官珍尼特·雷诺(Janet Reno)以及十年前加拿大法律改革委员会都曾向加里·韦尔斯寻求建议。后来,司法部集合了一群研究者、律师和法律执行部门的官员,最终制定了一本法律执行指导手册(1['echnieal Group,1999:Wells&others,2000)。这本手册提供的建议,与最近加拿大对目击者辨认程序的回顾所提供的许多建议相类似(Yarmey.2003a),其中包括训练警察面询者和管理嫌犯列队指认的方法。
也许目击者应该进行更为现实的宣誓: “你发誓告诉我们真实情况,完全真实的情况,或你认为你能回忆起来的一切?”
——伊丽莎白·洛夫特斯. “加拿大法院中的记忆”。2003训练警察面询者
当罗纳德·费希尔和他的合作者(Fisher‘&others,1987)调查了有经验的佛罗里达警探对目击者的面询录音记录。他们发现一种典型的模式:以一个开放式的问题(“告诉我你记得什么?”)开头,之后警探会不时以提问打断对方,包括一些答案很简单的问题(如“他有多高?”)。
而费希尔和盖泽尔曼(Irisher&Geiselman,1996)以及这本新指导手册认为。面询一开始就应该允许目击者进行未经提示的回忆。
如果面询官一开始引导目击者慢慢地回忆并重建当时的情景,那么回忆将是最完整的。使他们回想当时看到了什么,在想什么,感觉怎样,甚至可以显现出当时的情景——比如.商店出纳台的一个营业员站在她当时被抢的位置——都可以提高回忆的准确率((2utler&Penrod,1988)。给目击者充足的、不受打断的时间报告出脑子里出现的一切后,面试官用启发性问题引导目击者回忆(如“声音有没有什么特别之处?那个人的长相或者服饰有什么不寻常吗?”)。费希尔和他的同事(1989,1994)训练警探们以这种方式问话,这时他们从目击者那里得到的信息增加了50%,而回忆错误率却没有增加。后来对42个研究的统计结果证实.这种认知面询大量增加了回忆出的细节,并且无损于正确率(Kohnken&others,1999)。作为对此结果的反应,北美的大部分警官以及英格兰和威尔士的所有警官都采用了这种“认知面询”的程序((二eiselman,1996;Kebbell&others.1999)。FBI如今也在他们的训练项目里增添了这个程序(Bower,1997)。(这个程序同样有望促进在口述历史和医学调查里的信息搜集。)
负责测查记忆任务的面询官必须小心地使他们的问题不包含事先假定。洛夫特斯和吉多·赞尼(I.oftus&Guido Zanni,1975)发现.像“你看到那个破的前灯了吗?”之类的问题引起对不存在事件的回忆量.是没有这种隐藏假定的问题“你看到过破的前灯吗?”时的两倍。
让目击者看大量的嫌犯照片,同样会降低他们后来辨认罪犯的准确率(Brigham&Caims,1988)。当目击者不得不停下来思考、分析比较面孔时.错误尤其容易发生。
第15章社会心理学在司法领域中的应用457用言语描述一个抢劫犯的脸,破坏了从一系列照片中对它的再认。某些研究者认为,这种“言语掩蔽”之所以发生.是因为人们调整了对面孔的记忆,使之适应言语的描述:另一些研究者认为,以词语为基础的描述,代替了无意识的知觉.或者使得难以接近无意识的知觉(F'allshore &Schooler。,1995;Merissner&others,2001;SchooleI‘,2002)。
准确辨认总是自动的,不需要太费力的。那张正确的脸是仅仪一下子就涌上来的(Dunning&Stem,1994)。
戴维·邓宁和斯科特·佩雷塔(I)unning&Perretta。2002)的最近研究表明.在少于10~12秒内作出辨认的目击者,其准确率接近90%;需要更长一点时间辨认的目击者,其准确率大体上只有50%。
减少错误的列队指认
罗恩·沙特福德(Ron Shatford)案件表明,警察局里“就是他!就是那个人!……无论在哪里.我都能认出那个傻傻的小帽子!”
列队指认是公平的吗7布里格姆、戴维·雷迪、斯泰西·施皮尔(Brigham,Ready.&Spier,1990)指出,从嫌疑犯的角度看,当“队列中其他成员在总体外貌上与罪犯相似”,那么,列队指认才是公平的。
uoIss暮-ad董事p。∞n.pa^J∞∞m正∞芏廖正专ouI.∞芒oMJ罡se西r O c岔-E1^j—o^q~旦∞高k皇卜表15—1 目击者证词的影响
现 象
第15章社会心理学在司法领域中的应用453目击者专家一致同意率’
1.询问用词。目击者关于事件的证词会受所提问题用语的影响。
2.列队指认指导语(【jneup instructions)。警察的指导语可以影响目击者进行指证的意愿。
3.信心可展性(Confidence malleability)。目击者的信心会受到与辨认的准确性无关的医索的影响。
4.嫌犯照片诱导偏见(Mug.shot.induced bias)。.看见嫌疑犯的照片,增加了目击者后来从列队中指认该嫌犯的概率。
5.事后信息。目击者证词不仅反映了他们真实看到的,而且反映了他们后来获得的信息。
6.态度和期望。目击者对事件的知觉和记忆可能会被他(她)的态度和预期所影响。
7.种族偏见(c嗍.1ace bias)。目击者辩认本种族的人要比辨认其他种族的人更为准确。
8.准确性和信心。目击者的信心并不能很好地预测他(她)辨认的准确性。
’这些现象足够可靠,可以让心理学家在法庭作证时呈现。
资料来源:From s.M.Kassin,V.A.Tubb,H.M.}tosch.&A.Memon(2001).影响陪审团判断的其他因素
被告的吸引力以及其与陪审团的相似性会使其判断产生偏差吗?陪审员能够对法官的指示忠诚到何种程度呢?
被告的特征
根据著名的审判律师克拉伦斯·达罗(I)arrow,1933)所说,陪审员很少会给他们有好感的人判刑。或者宣告他们不喜欢的人无罪。他认为,审判律师的主要任务是组成一个对被告有好感的陪审团。这样说正确吗?另外,是否真的像达罗所说的那样, “犯罪事实相对来说并不重要”
吗?
达罗言过其实了。有一个研究调查了3 500多个刑事案件和4 000多个民事案件.发现五分之四的案件里法官同意了陪审团的决定(Kalven&Zeisel,1966)。尽管可能两者都犯了错误,但有足够明确的证据表明:陪审团能够撇开他们的偏见,以事实为根据,达成一致的判决(Saks &Hastie,1978;Vishel·,1987)。事实起决定性作用。
不过。当让陪审员做出社会决策时——这个被告是有意犯罪吗?——就不光是事实起作用了。正如我们在第7章里提到的.如果说话的人看起来很自信,也很有吸引力,那么他的话也将更有说服力。陪审员不可能不对被告形成一定印象。他们能够撇开这些印象,仅仅根据事实做出判断吗?
地位较高的被告常得到更为宽大的处理(McGillis,1979),由此看来的确存在一些起作用的文化偏差。但是现实中的案件是如此复杂多样——犯罪的类型.被告的社会地位、年龄、性别以及种族——以至于很难区分出影响陪审团的那些因素。所以实验者通常给模拟陪审员呈现相同的案件基本事实.只是变化一下被告的吸引力或者与陪审员的相似性,从而控制其他因素的影响。
外表吸引力
在第11章里。我们提到存在外表吸引力的刻板印象(stereotype):漂亮的人们看起来更像好人。迈克尔·埃弗兰(Efran,1974)考察了这种刻板印象是否会影响学生对一起诈骗案的判断。他问多伦多大学的一些学生.外表的吸引力是否会影响他们对犯罪的判断,他们的回答说.“不,应该不会的。”到底会不会呢?事实证明是会的。埃弗兰给其他一些学生呈现被告的照片,一个长得有吸引力,另一个则没有什么吸引力。结果发现,他们认为更有吸引力的被告更可能无罪,并建议给他最轻的惩罚。
其他实验者也证实了,当证据不足或者很模糊时.审判通常会受到被告外表的影响(:Mazzella&Feingold。
1994)。戴安娜·贝里和莱斯利·泽布罗维茨一麦克阿瑟(Berry&Zebrowitz—McArthur,1988)让人们判断有着娃娃脸的被告和有着成熟面孔的被告是否有罪。结果发现.有鳓 渤 铴 铴 畅 锄 畅 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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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4 第四编应用社会心理学
“所以我问陪审团……那是谋杀犯的脸吗?”
在其他条件等同的情况下,人们对一个外表有吸引力的被告判刑更为宽大。
着娃娃脸长相的成人(有着大大的圆眼睛,小下巴)看起来似乎更加天真无辜.并且通常更容易被判为过失犯罪。
判为有意犯罪的案件较少。如果被定罪。没有吸引力的人使人们觉得更危险.特别是那些性侵犯案件(I£sses&Webster.1988)。而像辛普森那样的人,正如一个有远见的陪审员所说. “是一个英俊的家伙”很可能成为不伤害他的理由。
在一个由BBC电视台完成的大型实验中.理查德·怀斯曼(Wiseman,1998)给观众看一个有关盗窃案的证据.其中只有一个变量。一些观众看到的模拟被告.正好符合100个人心目中罪犯的那种刻板印象——没有吸引力、鹰钩鼻子、小眼睛。共有64 000个人打电话进来,其中4l%的人判定他是有罪的。而在英国其他地区的观众看到的是长得很有吸引力,有着娃娃脸和大大的蓝眼睛的人。结果只有3l%的观众认为他有罪。
为了检验这些发现是否能够推广到现实生活中,克里斯·唐斯和菲力浦·莱昂斯(I)owns&Lyons,1991)让警卫队员在40个德克萨斯法官审判轻罪之前评价l’742个被告的外表吸引力。无论案件的类型是严重(如伪造罪),中度(如骚扰罪)还是轻度(如公众酗酒),法官们对外表不好的被告都判了更高的保释金和更严厉的惩罚(见图15—5)。怎样才能解释这种戏剧性的效应呢?是因为外表没有吸引力的人地位更低吗?或者他们就像法官们认为的那样,更容易逃跑或者犯罪吗?或者,法官们只是忽略了罗马政治家西塞罗的建议: “一个明智的人最优之处和最高职责.在于抵制外表的影响”?
与陪审员的相似性
如果克拉伦斯·达罗((21arence Darrow)所言“对被告是否有好感,会使判决带上偏见”至少是部分正确的话.那么其他可能影响好感的因素也应该起作用。在这些影响中有一个原理,在第11章里也提到过,即相像(类似)会导致好感。当人们模拟陪审员时,他们对于与自己有着相同观点、种族或性别(特别是在性骚扰案中)的被告更加有同情心(Selby&others,1977;’Towson&Zan.na,1983;lJgwuegbu,1979)。
这里有一些例子:
·保罗·阿马托(Amato,1979)让澳大利亚学生们读一个出于政治原因的偷窃案。被告是左翼或右翼分子.发现如果被告的政治观点与学生自己的观点相似.他们更容易将被告判为轻罪。
·库基·斯蒂芬和沃尔特·斯蒂芬(Stephan&Stephan,1986)让母语为英语的人们对一个被指控犯有袭击罪的被告作判决,结果发现如果被告的证词用的是英语保释金,罚款的数量(美元)
2 n 3 4 5
图15—5吸引力和审判
得克萨斯海湾法庭的法官对没有吸引力的被告判了更高的保释金和罚款。
资料来源:Data from Downs&Lyons.1991.墨∞塑E董鼍p.er一-罢嚣。c毋墓61芷一fv。u一._芒o^^J雌k 80lj o 5e啊J^J_o^q..1p}∞每k。f 枷瑚咖咖鲫伽抛。
“你着上去和那个想要犯罪的人的素描相貌很像”。
资料来源:Copyright⑥The New Yol"ker Collection,2000,David Sipress.from eartoonbank.com.All Rights Reserved.而不是西班牙语或泰国语。人们就更可能认为这个被告没有罪。
·当被告的种族符合罪犯的刻板印象时——如白人犯贪污罪.而黑人犯汽车盗窃罪——模拟陪审团会作出更为严厉的裁决和惩处(Jones&Kaplan,2003;Mazzella&Feingold,1994)。在种族问题不那么显眼时,赞成无种族偏见观点的白人。更可能在审判中表现出种族观点(Sommers&Ellsworth,2000,2001)。
·根据克雷格·黑尼(}taney,1991)的报告,实际的重大案件中,数据显示黑人被告通常被过分惩罚。或者作为受害者受害的程度被低估,或者两者都存在。对1992年和1993年的8万个判决案件的分析发现,在具有同样的犯罪严重性和犯案历史时.美国联邦法官(其中只有5%为黑人)对黑人判的刑期要比白入判的刑期长10%(Associated Press,1995)。同样,谋杀白人的黑人被判为死刑的概率.要大于谋杀黑人的白人(Butterfield,2001)。
『对辛普森是否有罪的判断,在种族内部也有分歧。那些关注于性别特征的白人妇女。特别可能认为辛普森有罪。
以种族为其核心特征的非洲裔美国人。特别可能认为辛普森无罪(Fairchild&Cowan,1997;Newman&others,1997)。】
似乎我们对一个我们认同的被告更有同情心。如果我们认为自己不可能犯罪,那么就很可能认为那些像我们的人也不会犯罪。这就帮我们解释了在熟人强奸案中。为什么男人比女人更容易判被告无罪(Fischer,1997)。这也第15章社会心理学在司法领域中的应用455同时解释了为什么在辛普森审判之前的一次全国性调查表明.有77%的白人将这个案子看成是至少“相当强烈地”
不利于他的.相同的看法只存在于45%的黑人身上(Smolowe,1994)。这同样也解释了,为什么当全是白人的陪审团宣判,暴力虐待了非洲裔美国人罗德尼·金的白人警察被无罪释放时.会爆发大规模的骚乱。人们都争论:如果一个没有武器的白人被四个黑人警官追赶并逮捕,而且被暴打了一顿后,相同的陪审团还会无罪释放他们吗?
理想情况下,陪审团在法庭上可以抛弃他们的偏见,用开放的心态进行审判。正如美国宪法的第六修正案所说: “被控告者应该有权得到公正陪审团迅速而公开的审判。”当考虑到客观性时,法律系统更类似于科学。因为科学家和陪审团要求证据。法庭和科学都有讲证据的规则,两者都要有翔实的记录,并且都认为如果有相同证据,其他人都会作出同样的决定。
当证据清晰而陪审团又集中注意在上面时(同样当他们重读证词并争论其意义时),他们的偏差实际上是最小的(Kaplan&Sehersching,1980)。证据的质量。要比个别陪审员的偏见更为重要。
法官的指示
在法庭上,法官指示陪审团忽略带有偏见的信息。我们每个人都能回忆起这样的法庭剧镜头——一名律师大声说, “尊敬的阁下,我反对!”于是。法官认可他的反对,并命令陪审团忽略对方律师暗示性的提问.或是目击者的“肯定没有曩,下一个案件吧。” ;资料来源:Copyright⑥’I'he New Yorker Collection,1988,Charles Barsotti.from cartoonbank.corn.AU Rights Reserved.456 第四编应用社会心理学
陈词。
现在,几乎美国所有的州都有“强奸案保护”法令,以禁止或限制提供关于受害者先前性行为的证词。这种证词虽然和当前的案子没有关系.但往往会引起陪审团对被指控的强奸犯关于该女子同意发生性关系的辩护产生同情(Borgida,198l;Cann&others,1979)。然而,如果这种可信的、非法的或带有偏见的证词从被告嘴里不经意地漏出,或经目击者不假思索地说出.陪审团真的会按法官的指示去忽略它吗?而法官提醒陪审团成员“问题的关键不是你喜欢被告与否,而是他有没有犯罪”就够了吗?
极有可能不是这样。一些实验者报告说陪审团会关注既定程序(I:leming&others.1999),但是有时让他们忽略一些不被允许的证据则是困难的.比如被告的前科。在一项研究中,斯坦利·休、罗纳德·史密斯、凯茜·考德威尔(sue,Smith,&Caldwell,1973)向华盛顿大学的学生提供了一场杂货店抢劫凶杀案的描述,及原告和被告的陈词概要。当原告的陈词空白无力时,没有人会判断被告是有罪的。当加上了一盘和案件有牵连的被告的电话录音带时,有三分之一的学生认为这个人是有罪的。法官关于录音带不是合法证据而应该被忽略的指示.无法消除这一破坏性证词的影响。
实际上,莎伦·沃尔夫和戴维·蒙哥马利(Wolf&Montgomel了,1977)发现法官关于忽略证词的命令——“这在你们对案件的思考中不应起任何作用。你们没有别的选择,只能忽视它”——甚至可能适得其反.助长证词的影响力。或许这种声明造成了陪审员的逆反(reac.tance);或许它们使得陪审员对不被允许的证词变得敏感起来,就像我提醒你看完这句话时不要看你的鼻子一样。
法官可以轻易地把不被允许的证词从法庭记录上抹掉,却不能把它们轻易地从陪审员的思想里抹掉。就像审判律师有时说的那样, “你不能让钟不呜。”对于带有情感色彩的信息,就更是如此(Ildwards&Bryan,1997)。与这种不被允许的信息不那么情感化(“用致命武器攻击”)相比.当陪审团为对被告行为活灵活现的描述(“砍死一名妇女”)所吸引时,法官命令忽略的指示就更容易适得其反。即使后来陪审团声称,他们已经忽略了不被允许的信息,这些信息也可能已经改变了他们对其他信息的分析。
审讯前的公开报道也很难被忽略,特别是在真实的陪审团和性质严重案件的研究中(Steblay&others.1999)。
在一项大规模实验中,杰弗里·克雷默和他的同事(Kramer&others,1990)让大约800名模拟陪审团成员(大部分抽自真实的陪审团名单)接触到有关一名有前科男子的新闻报道,这名男子现在被指控抢劫超市。在陪审员看过重现当时场景的审讯录像带后,他们要么听到、要么没有听到法官关于忽视审讯前公开报道的指示。但是法官劝诫的效果却为零。更有甚者。那些被公众影响而带有偏见的人们通常否认受到了影响,并且,这种否认使得要减少有偏见的陪审员数目变得困难(Moran&Cutler·.1991)。在实验中,甚至让模拟陪审员发誓保证公正性、愿意忽视前期信息,都不能削减审讯前公开报道的影响(I)exter&others,1992)。这样看来,辛普森的律师就有理由为审讯前铺天盖地的公开报道而担心:而法官也有理由命令陪审团成员不要观看相关的媒体公开报道,并在审讯过程中把他们与外界隔离起来。
法官可能希望,并且现有研究也有某些证据认为,在审议时,那些使用不被允许的信息的陪审员会被阻止这样陪审团能够把可能使他们对证据的评价产生偏见的案前公开报道从头脑中抹去吗?虽然陪审团会否认偏见的存在,但实验的结果却相反。
“陪审团会忽视目击者-l后的陈述。”
让陪审团成员从记忆里抹去不被允许的证词并非易事。
资料来源:Copyright⑥The New Yorkel‘(;ollection,1977,ke LDrenz.from cartoonbank.com.All Rights Reserved.做,陪审团的裁决因此不会受到这些证据的太多影响(L,ondon&Nunez,2000)。为了把不被允许的证词的影响力降到最低,法官通常事先提醒陪审团注意某些特定类型的证据是无关的,如强奸案受害者的性经历。一旦陪审员根据这些证据形成了印象.法官劝诫的效果就要小得多(Borgida&White,1980;Kassin&Wrightsman,1979)。
这样看来,据维基·史密斯(Smith,1991)报告,一个审讯前的开庭训练是有效的。对陪审团成员进行法律程序和辩护标准的指导,有助于提高他们对审讯程序的理解,增强他们直到听完所有审讯信息再做判断的意愿。
更有效的是.法官可以在陪审团听到不被允许的证词之前就切断它们。比如用录制证词的录像带,删除未经许可的部分。现场证词和录制证词,与现场和录像带里的列队指认一样,都具有影响力((;uder&others,1989;Miller·&Fontes,1979)。也许,以后的法庭应该装有和实物一样大小的电视监视器。持反对意见的批评者认为,这种程序使陪审团无法观察到被告和其他人对证据做出的反应。赞成者则认为,录像的方式不仅可以使法官剪辑不被允许的证词,还可以加速审讯进程.同时使目击者在记忆消退前讲述关键事件。
其他因素
我们已经讨论了三个法庭上的要素——目击者证词.被告的特征和法官的指示。研究者也考察了其他因素的影响。例如,在密歇根州立大学,诺伯特·克尔和他的同事第15章社会心理学在司法领域中的应用4.岁7们(Kerr&others,1978,198l,1982)研究过这些问题:一个可能的严厉惩罚(如死刑)会使陪审团不愿做出判决吗——洛杉矶的检察官们是因此不要求给辛普森判死刑吗?有经验的陪审员做出的判决与那些新手们的判决有所不同吗?当受害者较有吸引力或受害严重时,被告会被处以更重的刑罚吗?克尔的研究结果表明,这三个问题的答案都是“是的”。
马克·阿利克、特雷莎·戴维斯(。Alicke&Davis,1989)和迈克尔·恩佐、温迪·霍金斯(,Enzle&Hawkins,1992)所做的实验表明,受害者的特点会影响到陪审团对过失和刑罚的判断,即使是连被告都没有注意到这一点的时候。以1984年“地铁警卫”案中的伯纳德·戈茨为例。
当四个青年在纽约的一个地铁车站走近他并向其索要五美元时,受到惊吓的戈茨拔出装有子弹的手枪向他们开枪.射死了其中三个,剩下一个局部瘫痪。戈茨被指控为蓄意谋杀,这引起了公众的强烈抗议,并对戈茨表示支持。公众之所以如此,部分是基于那几个青年普遍有犯罪记录.而且当时他们中的三个带有藏匿的尖利螺丝刀。虽然戈茨并不知道这些,但他开脱了被指控的蓄意杀人罪,而仅被判以非法拥有武器罪。
案件的事实通常有足够的说服力,使陪审团放下偏见给出一个公正的判决。然而,当证据模糊时,陪审团往往倾向于用他们先入为主的偏见来解释案件。并对有吸引力或者与自己相似的被告表示同情。
当陪审团接触到破坏性的审讯前公开报道或不被允许的证据时,他们会听从法官的指示将其忽略吗?在模拟审讯中,法官的命令有时候是被遵守的,但是通常。特别是当法官的劝诫出现在印象形成以后,则没有被遵守。研究者还研究了其他因素的影响,如受害者的特征。
什么影响了个体陪审员
判决取决于法庭上所发生的事情——目击者的证词.被告的特征。法官的指示。同时,判决也取决于作为个体的陪审员怎样处理信息。
法庭对于“普通陪审员”的影响值得思考。但是。没458 第四编应用社会心理学
有一个陪审员是所谓的普通陪审员,每一个人都把他的态度和个性带进了审讯室。并且当他们商议时,陪审员之间是相互影响的。所以,两个关键的问题是: (1)判决是怎样被作为个体的陪审员的心理倾向所影响的? (2)判决又是怎样被群体商议所影响的?
陪审员的理解
为了对陪审团的理解作出探讨,南希·彭宁顿和里德·黑斯蒂(J?ennington&Hastie.1993)抽取法院陪审团人员作为模拟陪审员.观看真实的审讯过程。在做出决策的过程中.这些陪审员首先编造了一个令所有证据都能说得通的故事。例如,在观察一场谋杀案审讯时,.一些陪审员得出结论认为,被告由于争吵而被激怒,他拿起刀,找到受害者并将其捅死。另一些人则推测。受到惊吓的被告拿起一把他用来自卫的刀.却碰到了死者。当陪审团成员开始商议时,通常会为发现其他人编造的故事与己不同而感到吃惊。这就意味着——研究也同时证明——当律师以叙事也就是故事的形式提出证据时,陪审员最容易被说服。
在重罪案(全国判罪率达80%)中。原告陈词比被告陈词更多地采取叙事的形式。
理解指示
接下来,陪审团成员必须领会法官做出的关于有效判决范畴的指示。为了使这些指示行之有效。陪审员必须首先理解它们。一个又一个的研究却发现:许多人并不理解“尊敬的阁下,我们将听从原告方曲陈述。”
善于说服的原告向陪审团成员提供看来可信的故事。
资料来源:Copyright⑥7Fhe New Yorker colleetion.1 997。Mike Twohy.from eartoonbank.com.All Rights Reserved.面对关于伊梅尔达·马科斯盗窃公共资产的艰涩难懂的复杂叙述,陪审员们转而从直觉上评判这个貌似虔诚恭敬的女人。并得出她无罪的结论。(见彩插)
法官用以指示的标准法律术语。根据案件的类型.陪审团会被告知辩护的标准应该是“占优势”的证据, “清楚又可信”的证据,或是“没有理由怀疑”的证据。这些陈述在法律界中其含义都是确定惟一的.但在陪审员的脑子里却可能产生不同的理解(Kagehiro,1990)。在一项内华达州的犯罪指示研究中,观看指示录像的人仅能对向他们提出的89个问题中的15%做出回答(Elwork&others,1982)。
法官也会提醒陪审团,在他们权衡每一项新证据时.要避免过早地下结论。但是,不只对大学生。就是对从未来的陪审团成员中选出来的模拟的陪审团成员的研究都表明了,易受感动的人类确实有过早的判断,而这种过早的判断确实影响了他们如何解释新的信息(("arlson&Rus.so,2001)。
在观察了真实案例和采访了那些陪审员之后,斯蒂文·阿德勒(Stephen Adler,1994)发现“很多真诚又严肃的人们——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遗漏了要点,把注意力集中在一些不相关的问题上,屈从于难以识别的偏见,看不透最廉价的对同情或憎恶的诉求,因而通常搞砸了自己的工作。”
伊梅尔达·马科斯(。lmelda.Marcos)因转移价值数亿46D 第四编应用社会心理学
……它的语言技术性太强,并且……既没有任何尝试去评估陪审员对法律的错误预见,也没有提供任何有益的教育。”
陪审团的选择
既然在陪审员之间存在各种个体差异,审讯律师会不会利用陪审团选择程序,使组成的陪审团有利于自己呢?
法律人士认为有时候这是可能的。美国审讯律师协会的一位主席大胆地宣称: “审讯律师善于协调人类行为中细微的差异。从而发现最微小的偏见的迹象,或难以达成合适决议的可能性”(Bigam,1997)。
留意路德教信徒,特别是斯堪的纳维亚人;他们必定判定有罪。
——克拉伦斯·达罗(Clarence Darrow),“如何选择陪审团”.1936
如果留意的话会发现人们对他人的判断易于出错,可社会心理学家怀疑律师头脑中装备了调节良好的社会辐射计数器。在美国一年大约6 000场审讯中,顾问们——其中有些是美国审讯顾问协会的社会科学家——帮助律师挑选陪审员和设计策略(Gavzer·,1997;Miller,2001)。在一些著名的案件中,调查研究者利用“科学的陪审团选择法”帮助律师除去那些不易引起共鸣的人。一桩著名的案子卷入了两名尼克松总统的前内阁成员,即保守派人士约翰·米切尔和斯坦斯(John Mitchell&Maur4ce Stans)。调查表明.从被告方的观点出发.最糟糕的陪审员可能是“一个自由派的犹太民主党员,这个人读《纽约时报》和《华盛顿邮报》,听瓦尔特·克朗卡特(Walter Cronkite),对政治事件很感兴趣.又对水门事件知之甚多” (Zeisel &Diamond,1976)。在最初九场审讯中,依靠“科学的”
选择方法,被告方赢了七场(Hans&Vidmar,1981;Wfightsman,1978)。 (然向,我们无法知道,如果不用科学的选择陪审团的方法,九场中到底可赢几场。)现在,许多审讯律师利用科学的陪审团选择法,找出一些问题并用它们排除对自己委托人有偏见的陪审员。并且大部分人报告结果是令人满意的(Gayoso&others。
199l;.Moran&others,1994)。当法官问, “如果您读过一些会对这个案子产生偏见的内容,请举手”,大部分陪审员不会直接承认他们的先入之见。这需要进一步提问使辛普森的律师在定罪审判中,也雇用陪审团选择顾问——结果赢了(Laffe rty,1994)。在无罪宣判后会见记者时,辛普森的律师立刻对陪审团选择顾问表示感谢。
其暴露。比如,如果法官允许律师试探预期的陪审员对毒品的态度,这名律师就可以据此猜测他们在一桩毒品交易案件中会做什么样的判决(Moran&others,1990)。同样,一个承认“不太相信精神病医师的证词”的人.较不易接受对精神病患者的辩护(Cutler&others,1992)。
对一个案例具体特点的反应是有个体差异的。种族偏见与种族问题案件相关:性别观念似乎只与强奸或袭击妇女案件的判决有关;个人责任信念与集体责任信念之间的权衡.与起诉公司的工伤赔偿案件有关(ICllsworth&Mauro,1998)。
尽管科学地选择陪审团是刺激的,也是关乎道义的,实验仍然表明:态度和个人特征并不总是能预测判决。
“没有神奇的问题可以用来询问未来的陪审员。甚至也没有一项保证可以说。一项特殊调查就能探知有用的态度一行为之间的关系或个性一行为之间的关系.”斯蒂芬·彭罗德和布赖恩·卡尔特(1)enrod&Culter,1987)警告。研究者米切尔·萨克斯和里德·黑斯蒂(Saks&.Hastie。1978)也表示同意: “研究一致表明.实质上,与陪审团成员个性特点相比。证据对于陪审员的判断是一个更为有力的决定因素”(p.68)。最佳的结论是,对一些案子来说,顾问选择陪审团确实能造成一些差别.但这类案子是稀少的。而且相互之间相去甚远”,尼尔·克雷塞尔和多利特·克雷塞尔(Kressel&Kressel,2002)补充道。在法庭上,陪审员公开作公正誓言和法官促使其“公正”的指示,都强有力地让绝大部分陪审员遵循公正准则。
实验表明,只有当证据模糊时,陪审员的个性和总体态度才产生影响。而且.加里-莫兰(Gary Moran)及其同事认为,如果科学选择陪审团的做法比依靠律师对陪审员倾向的预感更胜一筹,那么在一桩重要的案子里,你又何乐而不为呢?
话虽如此,不同案例的差异,尤其是证据方面的差异.才是最关键的。萨克斯和黑斯蒂总结道, “不论和陪审团相关与否,这在人类行为方面都意味着,虽然我们是不同的个体,但我们的差异在很大程度上被我们的相似点所掩盖。并且,我们可能遇到的情形要比遇到这些情形的人要复杂得多”(p.69)。
“死刑认定”陪审员
一个封闭的案件可以由那些人选陪审团的人来决定。
在刑事案件中.那些不反对死刑判决的人——也就是那些在允许死刑的情况下易于做出决策的人——更倾向于赞成起诉.认为法庭纵容了罪犯,并反对保护被告的宪法权利(Bersoff,1987)。简单地说,那些支持死刑判决的人更关心控制犯罪率,而非法律的应有程序。当法庭遣散可能对死刑判决心存犹疑的陪审员时——这是辛普森案的原告方未做的——将形成一个更可能做出定罪表决的陪审团。
在这个问题上,社会科学家“在偏见对死刑认定的影响上的认识是基本一致的,”克雷格·黑尼(1993)报告说。研究记录是“统一”的,菲比·埃尔斯沃思(Ellsworth,1985,p.46)说:“死刑案件中的被告,面对那些倾向于给他定罪的陪审员,确实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不仅如此,倾向于定罪的陪审员往往更加专断——他们更加严厉和具有惩罚性,无视可以减轻罪责的情况,对社会底层的人也更加傲慢(Gerbasi&others,1977;Luginbuhl&Middendorf, 1 988; Momn&Comfort,1982,1986;Wemer&others,1982)。
由于法律体系是依据传统和先例运行的.这些研究成果也只能缓慢地改变实际司法工作。1986年.美国最高法院在一项有争议的决定中推翻了一个低层法院的裁决,认为其“死刑认定”陪审员确实有偏见。埃尔斯沃思(1989)认为,在这个案例中,最高法院对有说服力的和前后一致的证据不予理睬,部分是因为本案“死刑认定上“那种泰然自若地送一个人去死的陪审员。也是很轻易地忽视被告可能无辜的推断,接受原告对事实的陈述,宣告有罪判决的人。”
——Withorspoon V.Illinois。’1 968第15章社会心理学在司法领域中的应用467选择陪审团的标准,可能产生倾向于定罪的陪审团。
资料来源:Copyright@‘Fhe New 1Yorker-Collection,2002,Nick Dowries,from eartoonbank.corn.All Ri咖ts Reserved.有主观性”.部分是因为担心。判决上千人死刑的话会导致社会秩序混乱,而不得不重新考虑。最高法院希望把这种解决方法应用到以后的案例中去,也就是说。召集不同的陪审团(a)确定当处以死刑的凶杀案的罪行。并量刑判决; (b)并且在给出罪行后,能够听取关于罪犯动机因素的更多证据,从而在死刑和监禁之间做出选择。
但是,这里有一个至关重要的深层问题:是否死刑本身,就是在美国宪法关于“残忍的和罕见的刑罚”的禁令之下呢?其他一些国家是这样认为的。就像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西欧和大部分南美国家的读者所知道的那样,他们的国家是禁止做出死刑判决的。在美国,公众态度是倾向于支持任何盛行的做法的(Costanzo,1997)。但是美国民众赞成死刑判决的态度似乎正在软化。在1994年达到了80%,2002年就降为70%了(Jones,2003)。在伊利诺伊州13名男子由于新证据被免除死刑判决后.州长乔治·瑞安(《]eorge Ryan)宣布了缓期执行(Johnson,2000)。
每100 000人中的平均杀人案发率
·全美:9
·有死刑的州:9.3
资料来源: 《科学美国人》.2001年2月在与量刑的博弈中。美国的法院在考虑法庭量刑时是否过于专断,量刑时是否带有种族偏见,是否这种合法的杀人会减少非法杀人的情况。社会心理学家马克·科斯坦佐(Costanzo,1997),克雷格·黑尼和迪恩·洛根(Haney&他们在银行私有的礼堂看电影(Zeisei&Diamond,1976)。乔的例子也说明了陪审团实验中一个普遍的发现:社会地位高的男性陪审员往往是最有影响力的((krbasi&others,1977)。
群体极化
陪审团的审议过程还以其他一些有趣的方式转变了人们的看法。在实验中,审议通常加强了最初的意见。例如.罗伯特·布雷和奥德丽·诺贝尔(】Robert Bray&Audrey Nobel.1978)让肯塔基州立大学的学生听取30分钟的谋杀案审讯录音带。然后,在设想被告有罪的条件下。他们提出予以监禁。高专断性的小组起初建议严厉惩罚(56年),在商议后则变得更加严厉(68年)。低专断性的小组起初较为宽大(38年),商议后更加宽大(29年)。
陪审员中会发生群体极化的证明。来自里德·黑斯蒂、斯蒂文·彭罗德、南希·彭宁顿(1Jastie.Penrod.&Pen.nington,1983)所做的一个宏大的研究。他们把选自马萨诸塞州的69个十二人陪审团集合在一起,分别向每一个陪审团再现了一个真实谋杀案例,里面的角色由一位有经验的法官和真实的律师扮演。然后,让这些人在陪审团房间里商议这个案件,时间不限。由图15—6可见.证据是说明有罪的:4/5的陪审团在商讨前认为被告是有罪的.但是不够确定“过失杀人罪”这个较轻的定罪是否是他们最愿做的选择。经过讨论后,几乎所有的人都同意原告是有罪的.而且大部分的人现在选择一个较重的定罪——二第15章社会心理学在司法领域中的应用463级谋杀。可见.通过商议,他们最初的倾向被加强了。
宽大
在许多实验中,商议的另一个奇特的效果浮出水面:特别是当证据并未充分说明有罪时。参与商讨的陪审员通常变得更加宽容(MacCoun&Kerr·,1988)。这修正了“2/3多数原则”.因为即使只有一个勉强的多数支持无罪判决,它通常也会胜出(Stasser·&others,1981)。此外。
支持无罪的少数派会比支持定罪的少数派拥有更多成功的机会(1'indale&others,1990)。
又一次,对真实陪审团的调查证实了实验室的结果。卡尔文和蔡塞尔(Kalven&Zeisel,1996)报告说,在那些多数派没有成功的案例中,审判结果通常转为无罪(例如米切尔一斯坦斯案的审判)。当法官和陪审团意见不一致时,也通常是因为陪审团认为法官想定罪的那个人是无罪的。
可能是“信息性影响力” (来源于其他人有说服力的论证)增加了宽大处理吗?“无罪推定”和“没有理由怀疑的证据”原则,给那些支持定罪的人增加了证明方面的困难。也许是“规范性影响力”造成了宽大的效果.这种情形通常发生在自认为公正的陪审员,遇到了那些比他更关心对可能无辜的被告予以保护的陪审员时。
“十个有罪的人逃脱比一个无辜的人遭罪要好。”
——威廉·布莱克斯顿(William Blackstone),1769图15—6陪审团中的群体极化
在一场高度仿真的模拟谋杀案
审讯中,828个马萨诸塞州的
陪审员陈述了他们最初的裁决
选择,然后就这个案子商议了
不同的刑期.从三小时到五天
不等。商议加强了最初的倾
向.也就是支持原告。
渗I
从实验室到生活:模拟陪审团和真实陪审团
也许在读这一章时.你会考虑一些批评者(,I'app,1980;Vidmar,1979)也考虑过的问题:在大学生讨论假设案例和真实陪审员讨论一个活生生的人的命运之间。是否有巨大的鸿沟?这种情况确实存在。在信息最少的条件下,权衡一个模拟的决议是一件事.为一个真实案例的复杂和意义深远的后果而苦恼则是另一件事。因此,里德·黑斯蒂等人(I-Iastie,Kaplap,Davis,&Borgida)曾要求那些有时选自真实陪审员候选人的参与者,观看对真实审讯过程的场景重现。这种场景重现如此真实.以至于参与者有时都忘了电视里的审讯场面仅仅是表演而已(rI’hompson&others,1981)。
由学生模仿的陪审员也很投入。 “当我偷听模仿的陪审团时,”研究者诺伯特·克尔(Kerr,1999)回忆道。
“我确实被迷住了。陪审员们颇具洞察力的辩论、他们令人惊奇的回想和记忆结构织就的混合、他们的偏见、他们力图说服和控制的尝试.还有他们有时一个人站出来的勇第15章社会心理学在司法领域中的应用465气.都令我极为吃惊。在这里,我曾经研究过的许多心理过程都栩栩如生地展现在了我的眼前!虽然我们的学生知道,他们只是在模拟一场真实的审讯,但他们却真的很认真作出一个公正的判决。”
美国最高法院(1986)争论过有关在死刑案件应使用“死刑认定”陪审团的决定中,陪审团研究的适用性问题。
宪法赋予被告“得到公正审讯和一个在组成上不偏向于原告的公正的陪审团”的权利。持反对意见的法官认为。当陪审团中只包括那些接受死刑的陪审员时。这种权利受到了侵犯。他们说,他们的论据主要基于“研究者使用多种被试和多种方法得出的基本一致的结论。”然而,大多数的法官表示,他们“对这些研究在预测实际的陪审员行为方面的价值,抱有强烈的质疑。”对此持异议的法官回应说,这是由于法庭自己拒绝用真实的陪审团进行实验:因此, “那些声称死刑判决中带有偏见的被告.应该被允许诉诸于这种能证明他们案例的惟一可行的方式。”
研究员也为实验室模拟辩护。他们认为.实验室实验为在控制条件下研究重要问题提供了一个实际而廉价的方法(Bray&Kerr,1982;Dillehay&Nietzel,1980:Kerr &others,1979)。不仅如此,研究者通过在真实情境中进就像这个基于法庭证据的电脑
模拟谋杀演示一样,律师们现
在开始应用新的科技手段讲述
犯罪情节,以使陪审团成员更
容易理解它。
第l6章
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
糟糕的时代.那是智慧的年
头.那是愚昧的年头.那是
信仰的时期.那是怀疑的时
期。那是光明的季节.那是
黑暗的季节。那是希望的春
天,那是失望的冬天,我们
拥有一切,我们一无所有.
我们全都在直奔天堂.我们
全都在直奔相反的方向。
——狄更斯《双城记>
社会心理学与可持续
发展的未来1
什么是全球危机及如何应对
地球超负荷
促进可持续发展的生活方式
什么是社会心理学眼中的物质主义和财富
日渐盛行的物质主义
财富与幸福感
为什么物质主义未能让我们满意
社会心理学如何有助于创建一个可持续发展的未来
调整适应与社会比较
后物质主义的态度与行为
个人后记:个体如何在现代世界承担自己的责任
随:鬣嚣:篡焉’7警麓…………
时粮食价格也下降了。
·通货膨胀——“最残酷的税收”——保持30年来的较低水平,利率急剧下调,而证券市场.尽管刚刚经历萧条期,仍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
·汽车、机票、汽油和汉堡的价格都保持在通货膨胀物价调整记录上的最低水平。
1919年生产半加仑牛奶平均起来需要每名美国工人花费39分钟。而现在仅仅需要7分钟。 .
·酗酒率、酒精饮料的消费,以及酒后驾车所引发的事故都有所降低。
·新药物缩小了我们的肿瘤,增强了我们性爱的力量。
将今天和一个世纪以前的“美好旧日”相比·没有室内抽水马桶:
·儿童在矿井中卖苦力,家庭常常因为死亡而破裂,穷人没有社会安全保障;·大多数人教育程度有限,妇女拥有的机会有限,少数民族遭受歧视和排斥:·每年的发电量还不够我们现在一天的消费:·轻微的传染病有时也能夺走一条生命,那时人们害怕两种主要致命的疾病——肺结核和肺炎。
本章的一部分内容改编自《美国悖论:物质丰富时代中的精神饥饿》(迈尔斯著,耶鲁大学出版社.2000),可以在这本书中找到关于物质主义、财富、不平等和幸福感的更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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