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战”结束后不久的一个晚上,我在伦敦得到了一个价值无法估量的教训。当时我是罗斯·史密斯爵士的经纪人。大战期间,他一直是澳大利亚驻巴勒斯坦的王牌。战后不久,他再次震惊世界,30天飞遍了半个地球。之前从未有人尝试过这种壮举,整个世界都大为震动。澳大利亚政府颁赠了5万澳元给他,英国国王68封赐爵位,他一时成了联合王国国旗下最受瞩目的人。一天晚上,我参加了一个以罗斯爵士为名的晚宴。宴会上,坐在我旁边的一个人讲了一个笑话,主题可以归纳为一句话“无论我们怎样筹划,结局终归由神来安排”。
讲故事的人说,这句引自《圣经》。他错了,我知道那句话,明明白白,毫无疑问。所以,为了感觉自己很重要,显出我的本事,我委任自己为“主动得罪人委员会”的大梁,纠正了他。他开始了连环炮:什么?莎士比亚说的?不可能!荒唐!这话是《圣经》上的。他就是知道。
讲故事的人坐在我右边,左首边坐的是我的老朋友弗兰克·加蒙德。加蒙德先生多年潜心研究莎士比亚,所以讲故事的人和我达成一致意见,让加蒙德先生来裁决。加蒙德先生听完,在桌子底下踢了我一下,然后说:“戴尔,你错了。这位先生是对的,那句话是出自《圣经》。”
当晚回家的路上,我对加蒙德先生说:“弗兰克,你明知道那句话是莎士比亚的。”
“是的,一点儿没错,”他回答说,“《哈姆雷特》,第5幕,第2场。但亲爱的戴尔,我们是在宴会上做客,为什么一定要去证明别人是错的呢?那会让他对你有好感吗?为什么非得让人丢脸呢?他并没有请教你的意见,他也不想要这个高见,何必争呢?永远不要太锋利。”说这句话的人教给我的这一课,我永远难忘。我不仅让讲故事的人不舒服,还把我朋友置于尴尬的境地。如果我不是那么好斗,那该多好。
这个教训正是我极度需要的,因为我原来是个好斗成瘾的人。我小时候就喜欢和我兄弟争辩,银河底下的任何事都要争一争。我在大学里学了逻辑学和辩论术,还参加各种辩论赛,讨论我的家乡密苏里的一切东西。后来我在纽约教辩论。甚至有一次,真不好意思说,我还打算写一本辩论术方面的书。那件事之后,我还听说、参加了成百上千次争辩,并见证结果。我从这一切中得到一个结论,天底下赢得争辩的唯一方法,就是不争辩。要避开争吵,就像避开响尾蛇和地震一样。争吵的结果,10次有9次,是双方辩手更坚信自己的观点正确无疑。
没有人能够赢得任何辩论,不可能赢的。你吵输了,就是输了,吵赢了还是输了。为什么?啊,假设你赢了对方,把对方的意见批得体无完肤,确凿地证明他不可理喻,那又怎么样呢?你感觉很舒服,但对方呢?你让他感觉卑微,你伤了他的骄傲,他会对你的胜利怀恨在心。如果他不想相信,即使理性上说通了,他也不会相信。
几年前,帕特里克·J.欧海尔上了我们的课。他上学少,特别爱吵。他做过司机,来上课是因为转做卡车销售后,怎么努力都没什么业绩。略经询问,他说出了事实,他总是在和潜在客户不停地争辩、对抗。如果谁说他卖的卡车不好,他就会眼暴血丝,几乎立刻要掐住对方的脖子。那时候他常能吵赢。后来他对我说:“我常边走出一个办公室,边说:‘我真是教会了这个鸟人一点儿东西!’我当然给他上了一课,但我什么都卖不出去。”
我的第一个任务不是教帕特里克·J.欧海尔怎么说话,更迫切的任务是训练他少讲话,避免和人争吵。欧海尔先生后来成了纽约怀特汽车公司的明星销售,他是怎么做到的?他亲口讲了自己的故事。
如果我现在走进人家的办公室,而他说:“什么?怀特卡车,那不行,白送我也不要,我要买胡思特卡车。”我就会说:“胡思特车确实不错,买了准没错。胡思特是大品牌,销售也都很实诚。”
然后他就没话说了,没必要吵了。他说胡思特车最好,我说的确是,那他就必须停住了。如果我同意他的观点,他就不能一下午都说“那种车才好”“那种车才好”了。这样一来,胡思特的话题就停了,我可以聊聊怀特卡车的优点了。
要是在过去,一上来他就说那种话,我肯定冒火,满眼血色、红色、橙黄色。我会开始和他辩论,贬低胡思特。我越说胡思特不好,客户就越说它好,他越吵就越信赖竞争对手的产品。
现在回想起来,真不知道当时怎么可能卖得动东西。我浪费了数年的生命,到处辩论和争吵。我现在少说话。少说话很值钱。
智慧的老本杰明·富兰克林常说:“如果你争辩、发怒、驳斥,你有时会胜利,但这是空欢喜,因为你将再也得不到对方的善意了。”所以自己想一下,你想要哪个,一种学术性的、虚假的胜利,还是另一个人的好感?你很难同时拥有两者。
《波士顿记录》有一期印了这一小篇含意深刻的打油诗:
这里躺着威廉姆·杰伊,
到死都说自己占理。
他占理,对到家了,一辈子这样;
他现在死了,就跟从没对过一样。
争论的结果可能证明,你是对的,对到家了,但这牵扯到改变对方的意志,所以,就算你是对的,也跟你错了一样徒劳。
弗里德里克·S.帕森斯,一个收入税咨询师,和一个政府税务稽查官争了一个小时,吵的是一笔9000美元的收入。帕森斯先生说,这9000块真是坏账,收不回来,所以不能征税。“坏账?拿出证据!”税官反驳道,“必须缴税!”
“那个税官冷厉、傲慢、固执,”帕森斯先生在班上说了故事之后评论道,“浪费了理性,无视事实。我们越吵,他越固执。所以我决定不跟他吵了,我换了话题,称赞他。我说‘我觉得这件事,比起你必须裁决的那些真正的大问题来,实在是鸡毛蒜皮的小事。我自己也研究过税法,不过我是从书上学到的知识。我偶尔希望自己也能像你一样做税官,就能学到很多从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了。’我每个字都是真心的。”
“‘啊。’稽查员在椅子上挺了挺腰,仰头,开始聊他的工作经历,聊了很久,讲他抓到的很多巧妙的假账。他的语气慢慢变得友好,很快就开始说自己的孩子。他临走的时候告诉我,他回去后再考虑考虑我的问题,过几天给我回复。”
“三天后,他又来找我,通知我他决定不动我的税务申报单了。”
这个税务稽查员表现出了人类最普遍的一个弱点,他需要一种重要的感觉。只要帕森斯先生和他争,他就能通过大声宣示自己的权威来获得这种感觉。但只要他的重要性被认同了,争论就结束了,因为他的自我已经伸展了,他就变成了一个通情达理的人,很体贴。
佛陀说:“恨无法被恨结束,只能由爱终结。”误会从不会因为辩论清楚了而结束,误会的消除,只能通过智慧、策略、怀柔,以及真正想要看到对方视角的愿望。
有一次林肯斥责一个和战友起了严重冲突的年轻军官。林肯说:“一个决心有所成就的人,不会有时间和人一争长短。那会损害他的性情,剥夺他的自制力,这些后果是他无法承受的。”
“大事不争,平等权利这样的大事,何必去争?小事不争,那些明显属于个人的小事,争它干吗?”
“与其和狗争路而被咬,不如让狗一步。被狗咬了,就算把它打死,也治不好它咬你的那口。”
《零零碎碎》上给出了一些建议,如何避免把意见不合升级成争执。
欢迎不同意见。记住这句箴言:“如果两个人总是一致,其中之一必属多余。”如果有什么地方你没考虑到,对方提出来让你注意到,感谢他。可能这份不和是你犯大错之前的改正机会。
不要信任自己的第一直觉冲动。在意见不合时,我们的第一自然反应是抗辩。小心!保持冷静,小心你的第一反应。那是你最糟糕的瞬间,而不是最好的时候。
控制你的脾气。记住,我们以可以激怒一个人的东西来衡量这个人的大小。
先听。给对方说话的机会。让他们说完。这时不要拒绝、抗辩、争执,那只能增加障碍。
试着建立理解的桥梁,不要构建误解的深渊。
寻找共同点。当你听对方说完,先想想你们意见重合的区域和点。
要诚实。寻找你自己可以承认错误的地方,并说出来。为自己的错误道歉。这能使对方卸下心防,减少敌意。
一定要反复思考对方的观点,仔细研究。一定要用心,因为对方可能是正确的。
在这个阶段很容易就能考虑对方的观点,而不是奔突向前,摔个跟头,等对方来说:“早就跟你说过,你就是不听。”
真心地感谢对方用心了。任何人浪费时间来不同意你的观点,都和你一样关心这件事。把他们当作真心想帮助你的人,这样你可以把对手变成朋友。
拖延时间,给双方足够多的时间想透问题。建议今天晚些时候或明天什么时候再聊,到时所有的事实可能都已经明白了。为这次聊天做好准备,问自己一些很难的问题:
对方是否可能是对的?还是部分正确?他的主张或观点是不是有道理或价值?我的反应是会缓解问题,而不是挫伤对方吗?我的反应是会把对方推得更远,还是拉得更近?我的反应会提升好人对我的评价吗?我会赢还是输?如果赢了我会付出什么代价?如果我不说话,不和会自动熄灭吗?这个困境是不是我的一个机会呢?
歌剧男高音简·皮尔斯,结婚快50年的时候,有一次说:“我和妻子很早以前做过一个协定,我们一直遵守,无论双方变得如何激动,‘一个人吼的时候,另一个就得听着’。因为如果两人同时吼,就没有交流了,只有噪声和负能量。”
原则一
赢得争论的唯一方法是避免争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