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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凯律师发消息,黄益梓牧师一审结果(图:张凯律师)
张凯律师发消息,黄益梓牧师一审结果(图:张凯律师)
3月24日下午两点,黄益梓牧师案在浙江平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黄益梓牧师因“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判处一年监禁。
辩护律师张凯告诉,黄益梓牧师将提出上诉。
2014年8月3日,黄益梓于平阳以“聚众冲击国家机关”名义被拘留,8月28日被正式逮捕,罪名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张凯律师介绍,黄被拘留,是因为2014年的7•21救恩堂事件。
2014年7月21日凌晨,救恩堂内外,前来执行拆除教堂十字架任务的警方与教堂外拒拆十字架的基督徒发生冲突。
事后警方对7•21事件展开调查。8月3日黄益梓牧师被警方带走。警方以“聚众冲击国家机关”名义将其拘留,8月28日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正式将其逮捕。
黄益梓本人牧会于凤卧镇教堂。凤卧镇与水头镇相邻,都属于平阳县行政规划镇。
在该案审理四天前,即3月20日,辩护律师张凯发消息写着,“黄益梓牧师坚信自己无罪。”
一审判决之后,一位经历过救恩堂事件的信徒得知此次庭审结果后,表示十分关注,他认为黄益梓牧师无罪却被“扣上罪名”,坚持“求还公道”。
截至本站发稿时,平阳县人民法院未对此事有公开说明或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