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上海纷纷发文,将互联网诊疗纳入医保
[ 智能网导读 ] 为充分发挥互联网远程医疗优势,上海市、武汉市将具备互联网诊疗服务方式的定点医疗机构,为常见病和慢性病参保患者复诊提供的“互联网+”医疗服务,试行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互联网医疗支付,武汉,上海,互联网医疗 图片来自“pexels”

智能网大健康2月24日消息,据微信公众号“武汉发布”消息,即日起,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武汉大学人民医院和武汉市中心医院的互联网诊疗纳入将武汉的医保。

这主要是武汉为落实国家、省和市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方便参保人员就医和购药,减少人群聚集和交叉感染风险,而出台的相关服务方案。

接下来,武汉市还会将具备互联网诊疗服务方式的定点医疗机构,为常见病和慢性病参保患者复诊提供的互联网诊疗医疗服务,试行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患者在支付方式上,实现医保在线结算,参保人员只需支付个人负担部分。医疗机构提供互联网诊疗医疗服务的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线上、线下保持一致。在药品配送上,医疗机构可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药品配送上门服务。

在武汉发布消息前一天,也就是昨天(2月23日)下午,上海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新闻发布会透露,为全面服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统筹做好日常医疗保障,上海市医保部门推出“医保12条”措施,支持“互联网+”医疗服务试行纳入医保支付。

上海市医保局曹俊山表示,为了充分发挥互联网远程医疗优势,上海市将具备互联网诊疗服务方式的定点医疗机构,为常见病和慢性病参保患者复诊提供的“互联网+”医疗服务,试行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从武汉、上海积极响应卫健委互联网医疗政策,积极出台支持相关报销的动作来看,预计未来各地有望持续落地互联网医疗医保报销政策,为互联网医疗发展打通最关键的支付环节。 

支持互联网医疗纳入医保的政策可以追溯到去年9月,国家医保局出台《关于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指导意见》,支持“互联网+”医疗服务有序发展。

该《意见》明确提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开展的“互联网+”医疗服务,按项目管理;营利性医疗机构可自行设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项目准入以省级为主,同时要满足卫生行业主管部门准许、直接向患者提供服务、实现线下相同项目功能的基本条件,并明确了远程教育培训等不作为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情形。 

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由于互联网医疗承接了部分看诊服务,对减轻线下医疗机构的接诊压力起到了重要作用,相关部委又接连发文推动互联网医疗行业发展。可以预料,本次疫情以后,互联网医院建设有望进一步得到医院重视,互联网医疗发展也将再下一城。

编辑:刘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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