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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金融大数据的过去和未来
[ 智能网导读 ] 作为信用经济的基础设施,大数据在金融行业和金融科技领域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金融大数据,韩国,大数据,金融大数据,征信 图片来自“Unsplash”

6 月初,韩国监管机构金融服务委员会(FSC)公布了一份金融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计划。

根据计划文件,韩国将重点开展三项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第一个是名为 CreDB 的开放数据系统,由韩国信用信息服务(Korea Credit Information Services)负责,旨在提高金融数据的共享水平,消弭数字鸿沟。

CreDB 架构示意

第二个是金融数据交换平台,旨在推动金融公司、信用评级公司、金融科技公司和学术研究机构等之间的数据交换共享,由韩国金融安全研究所(FSI)负责。

第三则是要设立一个专门的数据监管机构,用来保证数据跨部门流动的安全性。这个机构还将提供包括数据组合和中间数据交换在内的一站式服务。

从全球范围来看,韩国只用了短短几十年,就让国内信用经济发展水平冲到世界前列。

以信用卡人均持卡量为例,早在 2002 年韩国成年人平均每人持有近 6 张信用卡,目前仍排名世界第一。

那么,韩国金融大数据基础设施的过去是怎样的,未来又会往哪个方向发展?

通过梳理韩国金融业监管历程,或许能帮助我们认识其中的逻辑脉络。

上世纪 60 年代,信用担保模式被正式引入韩国,其作用主要是帮助韩国的中小企业融资。根据当时的统计数据,韩国中小企业为全国提供了 84% 的就业岗位。

1974 年,依照《信用保证基金法》,韩国信用担保基金(Korea Credit Guarantee Fund, KODIT)正式成立。KODIT 除了面向企业提供信用担保服务,另一个目标是建立一个完整的信用体系。

KODIT 为企业授信的模式示意

从运作机制来看,KODIT 能够从企业、国民税务服务中心、韩国银行联盟和财政管理服务中心等渠道获取信用信息,从而构建起韩国最大的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这个数据库包含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经营者背景、资金的使用以及债务偿还等多维度信息。

在消费者领域,1978 年韩国央行旗下的外换银行(KEB,现为韩亚银行)首次与卡组织 Visa 达成合作,发行了韩国第一张真正意义上的信用卡。

韩国的个人信用数据也从这一年开始积累。

随后的几十年,韩国金融业加速活跃,银行和大型财阀陆续开始发行信用卡。

1987 和 1990 年,韩国先后制定《信用卡业法》和《分期付款业法》,规定满足一定条件的“金融企业”并经过政府审批方可发行信用卡,允许金融企业以子公司的形式,设立专营分期付款金融企业。

1995 年,韩国又颁布《信用信息使用及保护法》,依照此法成立非营利性信息登记机构,其中包括一家中央信用信息集中登记机构,即韩国银行联合会(简称 KFB)和四家行业信用信息集中登记机构。

在这五家非营利机构之外,韩国法律也准许以营利为目的的私营征信局或征信公司。它们从 KFB 数据库中采集信息,同时根据协议从金融机构、百货公司等债权人处收集其它信用信息,再对外提供信用评级和信用报告等服务。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韩国目前从事企业征信的机构主要有韩国信用担保基金(KCGF)、韩国技术信用担保基金(KOTEC),从事个人征信业务的主要有韩国信息服务公司(KIS)、国家信息及信用评价有限公司(NICE)及韩国征信公司(KCB),其中 NICE 和 KCB 为私营征信机构。

韩国个人信用评分区间为 0-1000 分,按等级将个人信用共分为 1-10 共十个等级,1 级信用最优,10 级信用最差,一般 7-10 级会被视为信用不良。

以 KCB 为例,其数据库几乎覆盖了全部有信用记录的韩国人,“信用不良者”占总人数的 14%。在 KCB 的评估体系中,负债权重占比 35%,而 NICE 的评估体系更看重滞纳金额。如果一个人在 KCB 获得的信用评级是 7 级,到了 NICE 体系下可能变成 5 级。

韩国两大私营征信局对个人征信的权重配置

对于韩国居民来说,一旦成为信用不良者,基本就与韩国银行业无缘了。他们原本能享受的医疗福利等也会被冻结。

韩国媒体认为,这种限制扼杀了“信用不良者”恢复个人信用的机会,严重的可能会让他们深陷债务泥潭不能自拔,进而导致社会不公。

2005 年“信用卡危机”之后,韩国在《信用信息使用及保护法》修正案中取消了信用不良者的等级制,并规定用人单位在查询信用信息时必须经本人同意。

为了帮助这些信用等级不高的负债人摆脱困境,韩国政府推出了“国民幸福基金”等措施。

对于信用等级低于 6 级、年收入在 4000 万韩元(约合 24.12 万人民币)以下、6 个月以上无法偿还借款的负债者或需负担年利率 20% 以上高利贷款者,“国民幸福基金”会购入金融公司等所持负债者长期滞纳的债权,以便为其减免债务或延长偿还时限,同时帮助借贷者将其高利息的债务转为低利率的银行贷款。

2013 年,韩国金融委员会(FSC)公布信用评分系统的改善计划,先是将借记卡交易记录应用到信用评级中,通过借记卡支付的次数越多、金额越大,越有利于信用不良者提高信用分数;持续使用借记卡、没有分期付款记录的人可以提高信用分数。

二是小额贷款用户可提高信用分数。针对信用评级低于 7 级的小额贷款用户,信用评级机构针对按时偿还贷款情况进行信用评估,使得这部分消费者有机会增加信用分数。

2015 年 9 月,韩国金融监督院(FSS)公布了更公平的评估个人信用等级的新计划,将非金融信息纳入信用评价标准。从 2016 年第一季度开始,要求征信机构收集手机账单、公共事业账单、医疗保险等非金融信息情况,将其纳入信用评估中。

后来又增加了额外的信用加分项目。针对参与政府支持的小额信贷项目(新希望贷款、阳光贷款、微笑金融)的所有低收入借款人,诚信偿还贷款会在评价信用等级时得到加分。

成立于 2016 年的 KCIS 负责确保上述两个方案得以落地执行。

KCIS 拥有的泛征信数据已经和传统征信数据整合在一起

至此,韩国已经构建起非常完善的个人和企业大数据征信体系。

在这个体系中,韩国银行联合会是征信业发展的支柱。其成员包括 49 家商业银行、5 家专业银行、2 只信用担保基金和一家房屋资助公司。

征信业务上的数据共享模式有三种,一是强制金融机构将信用信息报送 KFB,再由 KFB 提供给私营征信公司;二是通过协会或公司集团实现行业内部信息共享;三是征信公司通过商业合同收集其他信息。

在这种“两类机构、三种共享”的机制设计下,韩国征信业一方面可以迅速及时地将全国范围的信用信息集中,又保证了有价值的信用信息能全社会范围内合法、充分地实现共享。

随着金融大数据基础设施的进一步完善,韩国信用信息的集中化程度会继续提高,而从中受益的也将不再局限于金融机构、商业公司和个人。学术研究机构、公益组织、公众团体也将从新一代信用设施中获得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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